福建海域國土大于陸域,是海洋大省,自古就有“閩在海中”的說法,海洋已成為我省改革開放的前沿地帶、聯系世界的主要通道和緩解資源環境壓力的戰略接替帶。
福建最重要的優勢在海,最關鍵的后勁在海,最厚重的希望也在海。“十二五”期間,我省按照海西《規劃》確立的“海洋經濟發展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目標要求,突出福建海洋國土在全國的戰略地位,突出臺灣海峽在東部沿海地區和太平洋西岸的戰略地位,有效、高效開發海洋國土資源。
跨越式發展我省的海洋經濟,應以港口為龍頭、以海洋經濟為載體,在注重有序開發灣區岸線資源,科學開發海島,建設現代化海洋產業開發基地等方面積極作為。
從我省的灣區岸線資源來看,全省大陸海岸線3752公里,占全國的21.3%,全省沿海已利用建港自然岸線為101.9公里,占全省的2.7%。其中,深水建港自然岸線37.3公里,主要集中在廈門港、福州港和湄洲灣港;其他則用在臨港工業、養殖業、漁港和旅游開發、城市生活等,岸線資源開發還有很大潛力。
在岸線開發過程中,要盡快實現分類管理。根據岸線的資源稟賦和開發條件,進一步明確各類岸線的生產屬性、生活屬性和生態屬性,嚴格保護并修復以紅樹林、灘涂濕地為主的生態型岸線;結合城鎮建設優化生活型岸線,保護好、開發好港口岸線、臨港工業岸線等生產型岸線。
保持港口岸線資源的完整性。港口岸線資源包括岸線、毗鄰陸域、灘涂和海域;保障建設港口設施所需的港口岸線、相應的陸域和水域由同一主體使用,并確保項目建設所需的土地、港口岸線、水域的使用期限一致性。
完善生產型岸線準入標準和退出機制。實施差別化準入門檻,按等級劃分不同生產型岸線的投資強度標準和產出密度標準,按標準引導項目和產業采用縱深布局,減少岸線占用寬度,避免深水淺用、大港小建;清理、取締、關閉不符合岸線功能定位的營運性碼頭及其他生產型岸線占用項目。
我省海島數量居全國第二,發展海洋經濟,有必要加大對海島開發和保護的投入力度,實現海島的合理開發、永續利用。
推進9個陸連島建設。按照“綜合開發模式”,以跨海大橋為紐帶,推進廈門島內外一體化發展和大嶝島跨越式發展;推進海壇島、瑯岐島融入福州市濱海新區;推進滸茂島(含烏礁島)、海門島融入漳州市濱海新區;推進湄洲島融入莆田市濱海新區。完善填海連島工程,推進東山島、江陰島全面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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