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網友“蕊Somnus”在微博中曝光內蒙古公益事業聯合會發“紅頭文件”向張學友演唱會組委會索取270張免費門票,并配發了文件圖片,被網友冠以“索票門”,引發爭議。(據2011年8月27日《長江商報》)
真不愧是殘疾人的娘家人呀,內蒙古公益事業聯合會替殘疾人歌迷想得太周到了。你看,聞聽張學友1/2世紀演唱會呼和浩特站演出的消息,便立即起草一份《關于免費觀賞張學友演唱會的申請》的“公函”,送達主辦方天津市藝人文化藝術有限公司,“特申請免費觀賞張學友的世界級演唱會”,“望給予照顧”,這樣的舉動如何不叫殘疾人不為之動容,感激涕零呢?
據了解,張學友1/2世紀演唱會呼和浩特站場地票最低價780元/張,最高價2011元/張,看臺票則為180元、280元、380元、580元不等。內蒙古公益事業聯合會申請的270張免費門票中,內場票有90張,看臺票180張,估算價值約為20萬元。如果索票成功的話,對殘疾人歌迷來說,也是一次不菲的公益福利,絕對是一件實事。
但是,我還是不得不說內蒙古公益事業聯合會這次索票實在是不妥當。
堅挺“潛規則”不妥。“索票門”公布后,人們普遍質疑“到底多少殘疾人會拿到票?”“會不會打著服務弱勢群體的幌子為自己謀利?”之所以出現這樣的疑問,是由于人們早已心知肚明,所謂的贈票就是權力自肥之下,內地演出市場求生存而奉行的“潛規則”之一。哪尊佛都得拜,不燒香就會砸場子。所以,絕大多數情況下,主辦方都會想方設法滿足來自各方面的索票需求。實質上,內蒙古公益事業聯合會正是沖著這個“潛規則”才堂而皇之地奔來的,其做法就是為這個“潛規則”造勢幫忙。
索票動機不妥。盡管內蒙古公益事業聯合會是以服務殘疾人名義索票的,但“公函”上還赫然列出了部分老領導以及社會名人的名字,這不能不讓人對其索票的真實用途產生懷疑,恐怕殘疾人中“李鬼”居多,真正的殘疾人只是個陪襯。道理很簡單,因為聯合會負責人不會干自討麻煩的傻事。我們尚不知內蒙有多少殘疾人,但肯定不止270人,甚至可能是這個數的幾倍十幾倍。面對這些人,270張票顯然是狼多肉少,分給誰都不落好。分給呼和浩特市的殘疾人,外市縣的會有意見。既使分給呼和浩特市的殘疾人,多數得不到票者,也會認為不公平,照樣不得好報。所以說,為了殘疾人只是名義,取悅領導、名人和“關系戶”才是真,實質上是謀取團體私利。
索要對象不妥。據報道透露,張學友1/2世紀演唱會呼和浩特站的主辦方正是天津市藝人文化藝術有限公司。這表明,這次演唱會不是公益性演出,而完全是純正的商業演出,是正常的公司經營活動,并受到相關法規的保護。商業演出有商業演出的運作規則,尤其主辦方要自負盈虧。據報道,張學友本人擔心主辦方虧本,給好友送的演唱會門票,都是他自掏腰包買的。內蒙古公益事業聯合會一份“紅頭文件”竟然獅子大開口索要270張票,讓主辦方白白流失近20萬元的票款,這合適嗎?這和馬路上的強行乞討的乞丐有啥差別?
分票原則不妥。僅從配額分配原則上看,就是其自相矛盾的。內蒙古公益事業聯合會的一位張姓負責人表示,如果拿到門票肯定會把70%的門票留給殘疾人。既然是以殘疾人名義索票,就應該全部分給殘疾人才對,為什么要截流一部分呢?退一步說,就算70%的票給了殘疾人,另外30%總計81張票又要給誰呢?這種做法合理嗎?為了觀看一場演唱會竟然不惜說謊蒙騙,慈善組織還要不要自身公信力了?
筆者注意到,主辦方的好友網友“蕊Somnus”表示不會給一張票,并稱,“堅持維護演出市場,將‘拒絕索票’進行到底,從我做起,還歌迷一個最純粹的舞臺。”若能做到,那可太好了。權力被馴化了,誰能不高興呢?
- 2011-04-11“索票族”給我們的三點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