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網友“liuxuefen666”在天涯上爆料,稱“山東棗莊市高新區2011年招聘教師,竟然要求父母都是干部。”帖子一出,引來網友的紛紛質疑。高新區教育局回應說,“這是為高新區作出貢獻的事業單位的職工享受的權利,是為照顧這些職工的子女。”(西安晚報8月17日)
棗莊市高新區2011年招聘教師,要求只招干部子女,算得上是一起公開的群體“蘿卜招聘”,比起其他地方暗設的招聘條件,棗莊市高新區似乎要“光明磊落”得多,但不管多么“光明磊落”,違規招聘是不爭的事實。
我們一直追求人人生而平等,棗莊市高新區這么搞,是硬生生把人分成三六九等,是對公民工作權的侵犯。人的平等權利是法律賦予的,除了國家法律明確需要照顧的特殊情況外,不得法外開恩。這么一個常識,高新區教育局是不知不懂還是有意為之,我想后一種情況可能性最大。任何繞過法律的行為都是違法的。
“高新區以前很窮,現在經濟發展起來了,那些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都作出了很大貢獻,讓他們的子女報考,也是他們享受的權利”。好一個“享受的權利”,干部子女享受了權利,那么其他老百姓子女的權利呢。強勢一方享受是以剝奪另一方弱勢為代價,這樣的權利享受公平嗎。若真是高新區的干部貢獻大,完全可以采取經濟杠桿的作用進行調節,按照多勞多得原則分配,既合情又合法,豈能損害社會公平。更何況,高新區干部貢獻大,也是有關部門自說自話,群眾認可嗎。
既然法律沒有賦予這么做,那么就只有一種可能,是某些特權部門賦予的。“集體違規”成了他們的“擋箭牌”,法律在這個問題上能不能責眾,也成了處理類似問題的關鍵。法律只有在責眾上真正硬起來,那些膽敢以身試法者才會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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