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今日早報》8月16日報道,浙江省溫州市慈善總會近日向100名環衛工人每人發放500元慰問金和價值500元慰問品。誰料其中一環衛工人哭訴,稱僅拿到一把雨傘和一條毛巾,500元錢和其他慰問品都被“充公”。
炎炎夏日,環衛工人的工作艱辛可想而知,作為慈善機構向環衛工人發放慰問金,原本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應當值得稱贊,然而發生在浙江溫州的慰問金“被充公”事件,卻不免讓人感到心寒。試想,連慈善機構發放的慰問金都被克扣,環衛工人的基本權益還如何得到保障?相關部門的監管力度由此可見一斑。
面對“慰問金”事件被曝光,當地一家清潔公司負責人對媒體回應稱“系誤會”,并稱名額有限,符合標準的工人過多,這才不得不讓環衛工人上交,以便“大家都分一點”。話聽起來似乎有些道理,但仔細揣摩,卻難免讓人心生疑惑,既然慰問金發放的對象是“百名城市美容師”,也就是報道中所說的優秀環衛工人,那么被推薦領取慰問金的工人為何又要“被充公”,難道環衛工人也存在“吃大鍋飯”,無論是否獲評優秀都應分一杯羹?很顯然,這個推斷不能成立,此番解釋不僅顯得太過“蹩腳”,也絲毫不能讓公眾信服。打一個很簡單的比方,倘若評選的是“百名城市管理者”,獲得獎勵的都是領導干部,他們又能否把獎金“充公”,跟所有工人一起分享呢?答案無疑是否定的。那么,就出現了兩種可能,其一是,如果慰問金“充公”是為了“大家都分一點”,顯然是對優秀環衛工人的不尊重,任何行業都應該有優秀者,這樣才能激勵更多的人成為優秀;其二是,慰問金“充公”極有可能成為少數人的囊中之物,畢竟“大家都分一點”不過是為了回應媒體,實際情況如何只有當事人心里清楚。
由“慰問金”不難聯系起“高溫津貼”,國家曾三令五申出臺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工作,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環衛工人顯然屬于這一范疇,讓人失望的是,時至今日,別說能拿到高溫津貼的人寥寥無幾,恐怕能正常拿到工資的工人都已屬難能可貴。如果說高溫津貼只是結在“童話樹”上的珍果,讓人可望不可及,那么現實中由慈善機構發放的慰問金被“充公”,則無論如何顯得太不近人情,且讓人心寒、憤慨。
“慰問金”事件雖小,卻折射出一系列的社會問題,諸如相關部門對用人單位的監管是否到位,對環衛工人的維權、幫扶是否缺失,諸如評選優秀環衛工人能否不流于形式,能否真正改善他們的工資待遇、生活保障,而不再僅僅局限于象征性地發放數目有限的“慰問金”……畢竟,讓勞動者“勞有所得”是彰顯社會公平正義的基本要求,而作為辛勤勞作在一線的環衛工人,更應得到來自社會各方的尊重和關愛。
- 2008-10-07能否也給環衛工人開個總結表彰大會?
- 2007-11-20“最美環衛工人”的辛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