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為專家組抽查到你的電話,相關問題沒有回答出來而導致文明城市沒有被評上,我校將在寧波市通報批評,而你也將會在我校接受相關處分……”前幾天,位于寧波的浙江萬里學院的部分學生收到落款為校方的群發短信,內容是關于應對創建文明城市考察組的抽查電話,要求學生“務必嚴肅對待”。
我相信,稍微有些頭腦者,在群發上述短信時,都會想想:這是不是太明目張膽了?近年來遇到類似事件,有關部門會組織各單位開會,布置相關任務,對于一些上不得臺面的做法,基本上采取的方式是“口頭”,并要求各單位只操作不宣傳;而具體到各單位,會組織員工或學生開會,但會要求員工、學生對學校的要求“保密”,有的甚至還約法三章 “說出去是要被處分的”。
把上不得臺面的要求,通過短信群發出去,這足可以表明,這所學院的有關人員,連略作“回避”的想法都沒有了。而在事情曝光之后,該校 “學生事務與發展中心”的解釋是,“由于學生放假,我校在推動工作中理解不準確,市里從來沒有講過要處理學校,學校也沒有講過要處理學生”。這樣的解釋是蒼白無力的,難道發這樣的短信僅僅因為理解不準確?如果上級沒有要求,學校有關人員假借上級的要求來要求學生,這不是欺詐嗎?
依據當前的教育管理現實,符合邏輯的解釋是,上級部門對學校提出了做好專家組抽查的要求,要求學校“萬無一失”,而學校由于在放假之中,于是只有采取這種將上級的要求傳達給學生的辦法。
在筆者看來,對于此事,不能以學校發公告做說明為了結,而應該進一步調查。或有人認為,這樣的事難以調查出一個結果,會不了了之,而且很多地方都這么做,只不過沒有被曝光罷了。這種觀點是對這類事情的縱容。調查這類事件,不僅對治理文明評估、檢查中的形式主義、弄虛作假有益,而且有助于理清政府和學校、學校和學生之間的權責關系。
在當前的政校關系中,政府的一聲令下,往往學校就必須執行,這是把學校作為了政府部門的下屬,而健康的政校關系,則是政府作為舉辦者和監管者,無權干涉學校的具體辦學,不能越權對學校下指令,與此同時,學校應有辦學的自主權,可以拒絕來自政府部門的超越監管權力的辦學要求。就像要求學生配合調查組的調查,這顯然是違背育人理念,引導學生故意作假,學校不但可以拒絕,而且,可以批評政府部門的形式主義做法。
毋庸置疑,在長期的行政管理中,我國不少高校已經難以做到教育家辦校,辦學不是對學校負責、對學生負責,而是對上負責。這次學校事后的解釋,就很明顯不是對公眾道歉、對學生道歉,而是為給上級帶來麻煩深感不安,要出面為上級開脫。向學生群發配合專家調查的短信,從教育角度看,是嚴重反教育的說謊教唆,相關人員本應“與國際接軌”而引咎辭職。這是涉及突破教育底線的大事,而非一條短信那么簡單。但遺憾的是,由于鮮有問責,突破教育底線的事現在做起來越來越大膽。
(作者為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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