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廣東省有關部門向媒體通報曝光近期全省教育亂收費10起案件,按省委、省紀委主要領導“嚴查、嚴處”的批示,部署和督促各地進行查處,對查實違規收費的學校,校長一律先免職再處理,其中有8名校長被免職。
教育亂收費問題的存在,其實由來已久,國人甚至將其與“看病貴”和“高房價”問題并列,形容為新的“三座大山”,壓得國人喘不過氣,足見問題之嚴重。事實上,什么借讀費、什么擇校費,或明或暗,確實名目繁多,加劇教育不公的社會問題。雖然中央對此三令五申,甚至多次開展專門清理,但成果大都落實在會議上和文件上,并沒有真正落實到位。學校陽逢陰違,部門監管不力,而家長們則在“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心態影響下,不得不委屈求全地承受著額外負擔,教育亂收費由此成為頑癥痼疾。公眾和輿論對此反響強烈,也是影響教育部門行風的焦點和熱點問題,但似乎面臨法不責眾的尷尬而“回天”乏力。
反思教育亂收費之所以成為積弊而屢禁不止,問責不到位、處罰不嚴厲,應該是重要原因。綜觀教育收費亂象,似乎形成這樣的思維:好漢不吃眼前虧,大家都在收,我們不能不收;反正是作為單位收費,只要不落入個人腰包,也沒有什么可怕的;處理往往“雷聲大,雨點小”,達不到以儆效尤的作用。比方說提出的清理和退還收費的措施,實際有多少真的退還給了家長,結果還不是一句空話。而清理活動不影響校長的職務,就更缺乏嚴肅性,沒有威懾力,時間長了自然產生“狼來了”效應。在中國這樣的體制和社會環境下,紗帽似乎就是“綱”,抓住了這個“綱”,抓住了“綱”就抓住了問題的關鍵,所謂“綱舉目張”。因此,廣東此次查處教育亂收費的問題,一次性捋掉了8名校長的紗帽的舉措,可謂相當罕見,也抓到點子上了,堪稱具有“殺手锏”的作用,所產生的影響和效應,應該可以預期。
當然,實事求是地說,教育亂收費問題的存在,責任或許并不全在學校,光把板子打到校長的屁股上,未必也是公正的。因為從此前媒體報道的情況看,按照《教育法》的規定,“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應當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事實上從國家到地方普遍沒有執行到位。教育經費投入不足,學校運轉困難,自然會促成學校亂收費的現象,畢竟“既要馬兒跑得快,又要馬兒不吃草”是不現實的。因此,廣東此次拿校長紗帽祭教育亂收費固然值得喝彩,也將對校長們有所觸動,這是可以肯定的。但是,如果后續的措施沒有跟進,尤其是規定的教育經費撥款不到位的,效果也未必能夠鞏固,這點還是有必要嘮叨的。這與醫生治病救人是一個理,治病總是要對癥下藥,才有藥到病除的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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