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城市大規模興建的保障性住房,讓許多入住的市民在交通出行、孩子教育、醫療保障方面,都成為一種強拆人意的“保障”。實際上政府興建保障性住房,一方面是解決居民的住房問題,一方面也需要解決居民的衣、食、住、行等問題,衣、食、住、行同樣是地方政府需要認真考慮和保障的重點。居民的生存不僅需要居住的保障,更需要衣、食、住、行等配套公共服務的基本保障。
一些地方政府把保障性住房的位置,設置在遠離城市的地方,當然是出于城市的黃金地段寸土寸金,更容易拍出好的價格的考慮。可是地方政府也不能因此,就把城市里的低收入群體,當成是被政府遺忘的角落,任其自生自滅地生存和發展。更為令人不解的是,地方政府在建設保障性住房小區的時候,都有過莊重的承諾在一定時間段里,解決保障性住房居民的交通出行、孩子教育、醫療保障等問題。可是在這些保障性住房小區投入使用后,地方政府的承諾卻難以兌現,這不僅造成居民心理上有一種上當受騙的感覺,而且地方政府的公信力也大打了折扣。
福建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人向記者表示,隨著保障房規模的急速膨脹,與之配套的公共服務“負債”也將日益沉重。地方政府把城市里最好的地理位置,都留給了開放商建設商品房,城市居民的保障性住房不得不建在“上山下鄉”的地方。而地方政府當初靠賣地得到的收入,又投資在什么地方了?城市居民的保障性住房,地理位置偏遠交通不便,居民難以公平地享用公共服務,而且保障性住房的居民消費成本也因此大大地增加了,這樣的保障性住房低收入群體怎能享受得起。
有關專家不無擔心地表示,住房“雙軌制”最終會導致,“市場歸市場,保障歸保障”會演變為“富人區歸富人,貧民區歸貧民”。富人與窮人的住房不僅體現在房屋價格上,也會體現在公共服務配套設施的建設上,以及低收入群體在享受這些公共服務,所支付的高昂的成本上。也許低收入群體,在當初購買保障性住房時,享受到了政府的補貼和優惠。然而低收入群體享受到得這些政府補貼和優惠,會在以后接受公共服務的時候,也會以一種看不見的方式支付出去,保障房怎能不讓市民望房興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