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出行會經過十字路口或丁字路口,再或是橫穿有或沒有紅綠燈的街道、馬路。如果在一切正常的情況下,行人仍然無法保證自己的安全,也即車輛不避讓行人的問題,交管部門如何來監管?
大概會有人說,安裝攝像頭啊。是,不錯。安裝攝像頭確實是一個很好的辦法,像北上廣深這樣的大城市有足夠多的財力、物力和人力來完成這樣一項工程,但二線城市,三新城市呢?因此,車輛在路口避讓行人不是個簡單的技術問題,它所涉及到的是一個司機是否遵守規則,是否敬畏自己和他人生命的問題,是否跟行人較勁:他不遵守為什么我要遵守的問題。
問題是不是這么嚴重,需要上綱上線到這個高度?如果因為車輛在路口不避讓行人導致人員傷亡,這問題自然嚴重。如果沒有造成,那是否可以說就不嚴重了呢?
先說說筆者的經歷。西三環南向在公主墳與復興門外大街交匯處是筆者下班時必經的一個路口。這個路口交通狀況比較復雜,紅綠燈也多,僅公主墳西北角這個角落就有紅綠燈4個,分別是西三環輔路南向機動車輛一個,行人橫穿馬路一個,復興門外大街西向分別是兩個——僅隔20來米。
復興門外大街的紅綠燈都好說,關鍵是西三環輔路南向的紅綠燈,機動車輛指示是綠燈時,行人的還是紅燈,行人自然無法過到馬路對面。可行人的紅綠燈指示是綠燈時,靠邊的車輛也跟著右拐。按理說,因為復興門外大街西向的紅綠燈還是紅燈,靠邊的機動車右拐也是可以的,但這樣就造成了機動車跟過馬路的行人搶道。
日復一日,每經此路口必定要膽戰心驚一番。這不僅是行人,司機也恐怕少不了有一番這樣的心理折磨。倘若每個稍微復雜點的路口都有如此——車輛與行人搶道現象,甚至經常發生刮蹭事件。長此以往,經過這種路口的行人是不是要提心吊膽(當然,這里邊有行人不遵守紅綠燈的原因,但這不是本篇文章所要討論的問題)?
如果說事情都處于萌芽期,說事態有多嚴重確實有杞人憂天之嫌,但從現實來看,路口交通事故占整個交通事故的比例卻是不小,比如有青島媒體對此調查后公布的公布的數據是80%(2004年)、杭州是三分之一(2007年),溫州是一半(2009年)。全國占比多少?
過去對于這樣的問題總是會說是行人不遵守交規,但實際上,司機就可以理所當然地在路口“橫沖直撞”嗎?顯然是不能的。因為這里牽涉到一個“以人為本”的問題。以人為本,在這里就是司機只有敬畏生命,對行人謙讓——才能真正讓路口事故降到最低。因為裝再多攝像頭,技術問題解決得再好,就算有人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闖紅燈了,司機敬畏生命、謙讓行人,事故也會免于發生;司機做不到“以人為本”這些問題都只會是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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