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部下屬信息中心6名司局級干部未經批準,在所屬企業兼職,其中個別領導一人兼任18家所屬企業董事長。審計署發布的鐵道部2010年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結果披露了這一消息。(新華網6月28日)
這是一個非常尷尬的事件,但是對公眾來說,這樣的事情并不陌生,領導掛職企業似乎已經成為了慣例。可實際上,我國2004年有關部門就發通知對領導掛職現象進行了清理,也就是說,自2004年起,領導在企業兼職就已經是違規行為。
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官員在企業兼職,鐵道部官員卻反其道而行之,明知違規而違規,這到底有著怎樣的原因呢?
答案是利益,鐵道部作為一個相對封閉的部門,習慣于用行政手段替代商業競爭,對于他們來說,最好的方式莫過于鐵道部的工程交給鐵道部的企業。這樣,就可以用行政手段壟斷資源,進行內部分肥。
事實也證明了了這一點,鐵道部的招投標過程極不透明,2003年至2010年,所屬鐵道部經濟規劃研究院受鐵道部委托管理全國鐵路客站站房建設工作,在未取得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的情況下,以設計方案競選方式開展全國客站建筑設計方案預審、征集、評審等招標工作,確定客站建筑勘察設計單位。截至2010年底,共向各投標單位收取上述業務收入2399.45萬元,其中2010年484.14萬元。
在未取得代理機構資格的情況下進行招投標,先不論具體過程如何,首先就是違法的行為,而沒有招投標資質,自然也無法確保招投標的公平,或者說,無需招投標的公平,只要盡量將大的客站建筑勘察設計單位“落實”到下屬企業,鐵道部就有利可圖。同時還可以向投標單位收取“業務收入”。
四川筠連縣曾任命官員到企業兼職,但在媒體爆出后,已經將兼職官員撤出企業。而鐵道部屬下的6位官員,未獲得任何批準,就擅自在企業中掛職,甚至一人兼18個下屬企業的董事長,這是何等的政企不分。我認為,同時兼任18個董事長,首先就要披露該官員擔任的職務,調查他是否有經濟問題。即使沒有經濟問題,也要認真考核企業的管理狀況——一個人同時管理18家企業實在是過于震撼,很難說這個人能對企業進行了有效管理。
而到了現在,信息已經公開,只有公開透明的追查相關領導的責任問題,社會的輿論才能平息,人民才能真心實意的相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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