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證券報》報道,6月8日,國家發改委體改司副司長連啟華稱,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等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將在年內推出。根據發改委向油企下發的意見征求稿,成品油調價間隔將縮短,并有可能將定價權下放給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石油巨頭。
壟斷產品一旦由企業定價,會不會出現漲價隨意性的問題,以及三巨頭的價格聯盟?當然,政府以及相關法規會給壟斷產品價格定一些框框,現行價格法也是禁止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但是一些理論上的框框與“禁止”能不能“框”得住、“禁”得了,恐怕是另一回事。
按照《價格法》的精神,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政府在必要時可以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我國石油行業是否屬于自然壟斷,定義上模糊,但至少在成品油的市場供應方面具有明顯的自然壟斷色彩。前兩年有報道說,針對國家發改委制定的《反價格壟斷規定征求意見稿》,北京市消協和北京市律協消費者權益法律專業委員會曾建議,成品油行業和產品應適用《反價格壟斷規定》;它們還認為,中石油和中石化的成品油零售,雖說都是國家定價,但按照價格法是指導價,其實可以上浮和下浮,實踐中除有過一段時間兩巨頭的價格出現過不一致,其他時間完全一致,這是典型的價格聯盟。兩家企業還“經常在溝通”。
政府定價機制下,壟斷企業尚存在“價格聯盟”的嫌疑,甚至可以說是確鑿的證據,而且動不動就搞一些“逼宮”,鬧一鬧“油荒”,還有過國內市場高價、出口產品低價等問題,一旦把定價權拱手讓給石油巨頭,讓他們自己看著辦,消費者還有“活路”嗎?
政策性壟斷的產品,就不存在完全自行定價的邏輯。市場經濟中,要么實行完全競爭,要么是政府管理與干預;而壟斷行業自定價格,就成了既不允許競爭,又不存在政府管理和干預,市場經濟中沒有這樣的邏輯。而即便說,不是絕對的政府不管理、不干預,于目前這種備受詬病的國企壟斷模式以及壟斷能量來說,市場和消費者恐怕都要受不了。
摘編自《羊城晚報》6月12日 文/馬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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