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政府新聞發言人名單及電話,在全國不少地方已經實行。但近日我省向社會公布了75名政府新聞發言人名單及電話,依舊吸引了不少人關注。究其原因,恐怕大家在乎的不是公開的時間先后,而是公開后能否發揮其應有的效果,有沒有長效機制,會不會又是“一陣風”,“雷聲大,雨點小”。
俗話說“不怕慢,就怕站”,公開政府新聞發言人名單及電話,不一定要比別人早,關鍵在于執行得咋樣。而如何確保這項制度執行好,公開透明是個好辦法。
透明度決定公信力。黨的十七大報告明確提出,“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必須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公開透明是規范權力行使、強化權力監督的有力舉措。作為政府新聞發言人,在確保權力運行公開方面,肩負著獨特使命,起著溝通政府與公眾的橋梁作用。為此,政府新聞發言人首先就要積極主動革新觀念,讓自身的工作置于陽光之下,通過定期發布權威信息,讓大家明白政府在想什么、做什么,引導大家該關注什么,又該注意什么,消除信息不透明帶來的不信任感,提高透明度,從而增強政府的公信力。
透明還原真相,贏得支持。在人人都是“麥克風”的時代,信息公開不及時,謠言就很可能亂飛。當重大事件和熱點問題的事實云山霧罩、公眾疑慮重重時,政府新聞發言人應及時介入、澄清真相,第一時間發聲、第一時間解讀,暢通民意溝通渠道,增強決策的透明度,讓猜測止于透明,謠言止于公開。同時,積極回應各方利益訴求,把公眾的意見如實反映上去,進而贏得支持,推動政務公開。如果政府新聞發言人此時不愿說、不敢說、不會說,致使官方消息出現真空,不但輿論走向極容易被誤導,而且也會損害自身乃至政府的形象。
政府新聞發言人名單及電話公布后,要落地生花,形成長效機制,應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制度加以規范。比如,對新聞發言人何時說、怎么說、說什么、說多少,說的后果如何承擔等進行細化;強化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從法制的角度界定政府新聞發言人的權與責;政府既要大膽給新聞發言人放權,又要建立有效的民主評議機制。
此外,更應健全監督問責機制。同媒體打交道的能力,是現代領導干部的主要能力之一。公布政府新聞發言人名單及電話,旨在讓其懷有敬畏之心,習慣于在媒體和公眾監督下工作。然而,一些地方的政府新聞發言人擺不正位置,缺乏責任意識、擔當意識,不時陷入利益誤區,不愿坦誠面對媒體和公眾,以“顧全大局”為借口,故弄玄虛、上下推諉,不是無可奉告,就是報喜不報憂,回避核心問題,成為政府躲避監督的擋箭牌。對此,筆者以為,不妨借鑒深圳等地新聞發布問責制的做法,高舉問責利劍,不給相關責任人留后路。
公開政府新聞發言人信息后,如能在執行環節,因地制宜多一點,尊重規律多一點,科學理性多一點,便民利民多一點,相信媒體和公眾一定會更買賬,也更能發揮這項制度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