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教育部印發通知,決定在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施“體育、藝術2+1項目”,即通過學校組織的課內外體育、藝術教育的教學和活動,讓每個學生至少學習掌握兩項體育運動技能和一項藝術特長,為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新華網 2011年5月24日)
雖然社會上下替學生“減負”的呼聲綿延多年,教育部的這個通知卻清楚地表明,出于“為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愿望,還有必要對學生“增負”,即實施“體育、藝術2+1項目”。通知雖然把培養特長的認定標準和評定辦法大權下放地方,但是,依當前日盛的應試教育風氣看,有“試”必有“應”,在條條杠杠的標準面前,要想學生不因此而忙亂,實乃天方夜譚。
筆者的小孩正上小學三年級,是此番教育部通知的約束對象。目前,小孩的學習內容有語文、數學、英語、音樂、美術、科學、綜合、品德與生活、體育、心理健康、信息,一共十一項。據了解,有的地方還會加入地方的鄉土教材。面對如此多的科目,一般強調重點掌握語文、數學、英語等少數幾項主課。由于主課課時偏少,老師只能囫圇吞棗才能趕上授課進度。像語文,有時一兩堂課便得上完一篇課文,大量理解、練習則只能在課外完成。正是基于這些現狀,不少學校的老師公開鼓勵家長,送學生參加社會培優。
培優風潮的方興未艾,令業已難堪學業重負的學生,更是應接不瑕,同時又“硬生生”創造出一個“活力四射”的教育產業。表面看來,體育與藝術是既有學科,但是,同過去只是培養學生這兩方面興趣有著截然不同的是,“體育、藝術2+1項目”有明確的認定標準和評定辦法,這意味著,學生不得不以通過考試的標準嚴肅對待。如此以來,為實現順利達標,孩子們的培優內容中,很可能不得不新增體育和藝術這么兩項。
近年來,為了給學生“減負”,有的地方明令禁止補課,有的限定課外作業量,有的甚至用秤直接量化,即規定學生書包的最高重量。不能說這些做法都會起到立竿見影的成效,但教育部此番通知的出臺,很可能僅此一紙,便“輕松”抵銷社會所作的那些努力。
有必要提及的是,在姚明、劉翔、丁俊輝、朗朗等特長式“天才”系列成功故事的激勵下,不少家長早已迫不及待地將孩子送進各類專業學校“深造”。特別是,上世紀九十年代,在國內火爆足球的鼓舞下,各地少年足球學校如雨后春筍層出不窮,更不乏小小年紀便走出國門留洋的現象。姑且不論足球學校后來曝出令人驚異的種種亂象,一個孩子能否在這些模式化的特長培養中成長,關鍵取決于其個人興趣、身體條件和天賦。再者,孩子小小年紀,畢竟精力有限,體育和藝術特長的突出,又怎不會影響其它學科?
別真的相信,那些天才的成功真的可以無限復制,至少從概率角度看,如果每個人的特長都可以光芒四射,這樣的特長本就不太可能為人足道。當然,對孩子而言,體育和藝術確實重要,但培養孩子的興趣與培養特長,顯然是兩種不同的概念,其影響之大也是天壤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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