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房地產市場調控將進一步升級。發展改革委價格監督檢查司司長許昆林26日稱,發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領域實施反暴利規定,以使商品房價格能夠保持在合理水平。
種種跡象顯示,暴利已成為我國房地產市場的代名詞。中國房地產業的平均利潤率是多少?下列數據可供參考:2005年,福州市有關部門公布的房價清單顯示,開發商的利潤率平均約為50%,最低的約為20%,最高的超過90%,且呈現出樓盤越高檔、利潤率越高的特點。同年,新華社的《房價成本揭秘》調查也顯示,我國房地產開發行業的平均利潤率約50%。房地產業成了中國大富豪棲身的集中行業,樓市暴利在讓開發商們成為超級富翁的同時,讓普通老百姓只能“望房興嘆”。
據悉,世界房地產業的利潤率一般在5%左右。我國樓市為何存在如此近乎神話的暴利?在我看來,這源于我國商品房價格監管機制的缺失。近年來,雖然我國采取了種種調控措施,可房價卻越來越高,調控政策并沒有取得應有成效,一個重要原因在于我國沒有明確對房地產暴利說“不”。按我國目前的制度,房價實行市場定價、企業自主、政府宏觀調控政策,現實中由于房地產行業近似壟斷的性質以及商品房屬于生活必需品的特殊性,市場調節杠桿在樓市中無法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商品房價格由開發商一人說了算。一些開發商充分利用自身強勢地位,通過行業聯盟、哄抬房價、捂盤惜售、暗箱操作等形式,使房價虛高到超出人們承受的底線,獲得了巨大的利潤。
對房地產利潤進行控制和反暴利是世界上許多國家的做法。以德國為例,德國是資本主義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國家,然而,在這樣一個提倡市場高度自由的國家,對房地產業卻施以重重的限制,開發商牟取房價暴利甚至可能被判刑。與醫療、教育等一樣,保障居民住房也是德國政府首要的目標之一。為了防止開發商任意抬高房價,德國建立了地產價格獨立評估機制,對地價、房價、房租等實行 “指導價”制度。按照德國的法律,如果房地產商制定的房價超過“合理房價”的20%,即為“超高房價”,構成了違法行為;如果房地產商制定的房價超過“合理房價”50%則為“房價暴利”,觸犯《刑法》,出售者最高將被判處3年徒刑。
我國1995年頒布實施的《制止牟取暴利的暫行規定》明確規定,對于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和與居民生活有密切聯系的商品和服務,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可將其列入制止牟取暴利的項目,并實施利潤率控制。《規定》還要求,某一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水平、差價率、利潤率均不得超過同一地區、同一期間、同一檔次、同種商品或者服務的市場平均價格的合理幅度,違者由價格監督檢查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
住房不僅僅是一個經濟問題,更是一個重大民生問題。它是生活的必需品,是一項基本生存權利,關系到群眾的安居樂業。可見,在商品住房領域實施“反暴利”規定,嚴厲打擊不法房地產開發商牟取暴利的行為,是有法律和法理依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