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京哈高速張家灣收費站附近,一輛載有500多條狗的卡車被動物保護志愿者攔截。盡管警方調查得知,貨車證件、手續齊全,屬于合法運營,但志愿者仍然不愿放行,局面一度僵持。所幸,經過一番艱難的協商,這些狗狗們終于被收購下來,事情妥善解決。
回到事件本身,救狗行為得兩面地看。攔截卡車,在高速上僵持,有罪推定式地盤問卡車司機,這些行為都涉嫌違法,且對狗的愛心并不能為此正名。當然,整個事件最終是通過協商、贖買的方式解決的,這倒是讓人欣慰,也值得肯定。只不過,妥善的解決方案,發端于涉嫌違法的攔車行為,于是就變得不那么純粹,爭議因此而起。
愚以為,要是志愿者們沒有在高速上攔截這輛車,而是有意識、有目的的搜尋這樣的營運,逐一協商、贖買,讓拯救行動規模化,并且謹慎對待法律的底線,那么他們的行為倒是積極和有效得多,也不會有什么爭議。事實上,西方的動物保護主義者們,也多是通過設立基金、發起組織等方式,來拯救他們所關愛的動物,相當于協商、贖買這500多只狗的升級版。如果這樣還覺得不夠,還要將愛心推己及人,那莫過于宣揚觀念,甚至進行立法游說,讓整個社會都能接受自己的動物保護觀念。本質上,這和利益協商的意義上是相同的。
此次救狗行動之后,網上有人發起“不吃伴侶動物”的活動,這就是一種觀念的宣揚,這比到現場攔截車輛倒是好得多。網上響應者眾,據報道已達3.7萬人,可見效果也不錯。因為不是強制,而且響應于否純粹發乎內心,這就沒什么問題。假如我的伴侶動物是烏龜而不是狗,那么不吃烏龜而吃狗同樣是我的響應。只要不是強制,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我們說這個時代是道德觀念多元的時代,其實動物保護——嚴格地說我們只有“寵物保護”,莫不是多元道德觀念中的一環。一個道德多元的時代,不同的道德觀念之間有競爭,也有退讓,只要它們誰都不能構成這個社會的基礎性道德,就不具強制性,就要為“異己”觀念留足空間,彼此都莫做僭越的念想。
救狗事件引發了很大爭議,輿論幾乎分為兩派,各自論述自己所理解的動物保護觀念。輿論和觀念的對峙,其實已經說明:這個社會的道德觀念是多元的,哪怕具體到動物保護的問題上,人們的觀念也有不同。既然有不同觀念,那就應該坐下來,平等而理性的交流。你可以去同化對方的想法,但不能嘗試打倒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