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平涼市近日向社會通報了“4·7”投毒案偵破的最新信息,公布了嫌疑人作案動機與作案過程。但投毒原因等問題,平涼方面還沒有公開相關情況。媒體報道稱,當地民間各種傳言滿天飛,甚至出現無人喝奶導致奶農傾倒牛奶的情況。
傳言有哪些,報道沒有明確說明。但一些社會情緒把鋒芒指向當地政府信息公開的不力,網絡上,各種猜疑與憤怒表現明顯。平涼處置案件的方式、時機、效率等問題,并非不可討論甚至質疑,人們對信息公開的意愿和要求也沒有問題,但我們仍要區分信息公開的不同情況。
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社會高度關注,政府不能把信息隱瞞起來,說明情況,消除影響,是政府不能回避的責任。牛奶奪命原因何在,為何投毒,這些問題得到解答,信息已經公開,但“投毒案”是怎么偵破的,投毒的背景是什么,導火索是什么,不僅涉及公開的時機問題,也涉及某些信息需不需要公開的問題。
案件調查需要時間,案件事實的確定是講證據的事情,對于重大刑事案件的調查更需耐心和謹慎。變耐心為拖延,或者完全封閉信息,使謎團永在,當然不可接受,但事情沒調查清楚,相關證據沒有搜集完備,就倉促公開,隨隨便便發布信息,也是不負責任的。回顧平涼當地介入這一案件的過程,從案件發生到被偵破,時間不長,案件告破,一些信息被公布,警方沒有宣布調查結束,信息公開仍未完結。
“投毒案”是怎么偵破的,關乎偵查程序。在刑事案件偵查的特定場合,公眾的知情權維系于偵查公開。但也要看到,為了維護偵查順利進行,避免公開可能給偵查工作帶來的不利影響,偵查的程序和內容有時并非要毫無保留地公開。一些國家和地區對于刑事偵查,或不公開,或適度公開,均出于偵查工作特殊性、獨立性的審慎考慮。
近年來,我國偵查實務部門已經開始在偵查辦案過程中試行各項公開措施,比如2005年公安部刑偵局就推行“辦案公開制度”,具體內容包括在立案、破案后要向群眾回告,辦案的程序、時限、主要進展和結果要公開,接受民眾查詢等。即便如此,也并未主張偵查程序和內容完全公開,公開仍被限定于一定范圍。
信息公開不能籠統言之,需要區分不同領域、不同情況。比如刑事案件與民事案件的信息公開,其邊界未必一致,案件偵破與案件審判階段的信息公開,乃至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司法部門的信息公開,都不可能是完全一樣的要求或程序。應當區分一般意義上的政府信息公開與其他情況的信息公開。對于政府信息公開,“公開為原則、保密為例外”的方向很明確。就現實來說,諸如公開的尺度、標準被隨意拿捏的問題,拖延、隱瞞、躲閃和回避信息公開的問題,以及應對公眾和輿論時的輕率傲慢的問題,仍深深困擾著民眾的知情權利,影響政府公信,需要高度重視。
建立一個信息公開透明的社會是現代文明趨勢,但當不同領域、不同問題的信息公開交織一起時,還是需要區分不同情況,客觀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