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1日,新華網發布了一則新聞:“組織部長和紀委書記要親自受理電話,如有其他公務,應安排工作人員接聽電話,并認真做好記錄。”記者21日從山西省紀委、山西省委組織部了解到,為進一步嚴肅換屆紀律,暢通反映渠道,兩部門聯合公布260名各市、縣(市、區)紀委書記、組織部長手機號碼和電子郵箱。此舉在山西省換屆工作上屬首次,也在全國首開先河。“公布手機號碼和郵箱,絕不是作秀。開通紀委書記、組織部長直通車,是為了暢通反映渠道,對于換屆選舉中不正之風起到震懾作用,警示在前,全程監督;另外一方面,可以及時了解和掌握換屆工作動態,及時快速地加以處置,解決化解基層矛盾。”山西省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介紹。
由此可見,山西省有關方面公布紀委書記、組織部長手機號碼和電子郵箱,其初衷是值得人肯定的。
但筆者認為這定然是曇花一現。理由如下:
其一,公布手機號碼和郵箱的現實意義不大。
據《新京報》消息:“ 媒體記者也成了昨天撥打熱線的主體。太原市清徐縣紀委書記劉永華說,全天接到3個陌生電話,‘都是記者打的。’開了信箱,沒有郵件。長治市組織部長王維卿說,昨天電話比較多,詢問咨詢的多一些,以媒體記者為主。‘網站公開電話后,下午1時開始,我就一直在接電話,粗略統計,已經上了50個。’晉城市組織部長范麗霞說,大部分來電接通后對方不說話,‘省外電話為主’。此外,她還接到一些非管轄范圍的投訴,比如拖欠工資、征地拆遷等。她認為暢通信息渠道,舉措挺好。唯一的弊端是,騷擾電話多,挺影響工作。”
理應山西當地的電話多些,但現實是“省外電話為主”、“媒體記者也成了昨天撥打熱線的主體”,這是為何?是當地民眾對換屆不關心嗎?抑或另有隱情呢?換言之,公布手機號碼和郵箱的現實意義不大。
其二,按照現有權力運作規則、選舉規則或者提名推薦規則,換屆時誰上誰下,誰繼續留任等問題,不是紀委書記或組織部長說了就能算的事情。即他們了解與否,對要害部門、關鍵位置的相關人士的升降去留起不到決定性作用。
誠然,紀委書記和組織部長可以把相關情況匯報給具有決策權的“有關領導”或者“決策機構”,然“有關領導”或者“決策機構”聽到匯報后不予理會而繼續按照既定方針拍板,誰又能拿其怎么樣?另外,紀委書記和組織部長一定會把相關情況如實地一一向“有關領導”或者“決策機構”反映嗎?還有,紀委書記或組織部長安排的“工作人員”能不能如實地給其領導匯報相關情況,也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譬如,假如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是某個候選人的小姨子、外甥之類的(一般而言這樣的情形不會沒有),那么其公正性如何得以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