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一中專學校財會部出臺新規定,學生帶早餐到教室吃就要被扣學分,甚至有人因此被留校察看,引起學生滿腹怨言。(3月1日《海峽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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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人在學生時代都有過帶早餐到教室吃的經歷,甚至已經成為當前的很多大學校園的一道“靚麗風景”,多數人對此也習以為常,見怪不怪,相反樂于這樣。不過筆者認為,禁止學生把教室當成食堂,在教室里自由吃早餐并非毫無道理,禁止學生在教室吃早餐其實與禁止乘客在公交車上吃早餐一樣。
眾所周知,教室既是教室傳道授業解惑的講堂,也是學生學習文化知識的殿堂,是一個非常神圣的地方,不應當成為學生吃早餐的食堂。學生把教室當食堂,在里面吃早餐,先不說這種行為是否是對教室的一種褻瀆,但最明顯的將各類早餐散發的各種氣味彌漫教室,嚴重影響教室的上課環境和學生的學習環境,甚至一些氣味讓一些學生很是受不了,只是礙于同學情面沒有指出罷了。
再者,學生把課堂當食堂,在教室里吃早餐,實質上是一種不文明行為,實際上這個很小的細節也反映了一個人的品質。文明禮儀的出發點應當是以尊重他人和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為前提,而不是自己想怎么樣就怎么樣,把他人當成空氣,尤其是對于一些法律和公共道德沒有明確禁止的行為。從這個角度說,在共同讀書的教室這個公共場所內吃早餐,顯然是一種不符合文明禮儀的行為。
總而言之,學校禁止學生在教室吃早餐有一定道理,符合大多數學生利益和公共禮儀規范。當然有過在教室吃早餐經歷的筆者知道,大部分學生其實也不想把教室當食堂,在教室吃早餐實際上事出有因,有時確實需要他人諒解。一方面可能因為學校食堂面積比較狹小,就餐不方便,不得不將早餐帶進教室吃,比如這所中專學校。假如是這種情況,學校應當反思,應當改擴建食堂規模,滿足全體學生在食堂的就餐需求,避免將學生逼出食堂,走進課堂。另一方面大多數學生可能是為了多睡一會懶覺,以在食堂吃飯沒時間來不及為由,帶早餐進教室吃。在這種情況下,對于禁止在教室吃早餐有很大怨氣的學生應當從自身找原因,不能埋怨學校,學生應當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要自我約束,要盡量早起,做到不在教室吃早餐。
然而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學生在教室吃早餐這種不正常現象,學校有權也可以制定校規禁止這種行為,但是無權也不應當嚴懲,不應該對把教室當食堂的學生采取嚴厲的懲處措施,這畢竟只是細節小錯。學校應當以批評和說服教育為主,廣大教師既要積極引導學生在食堂就餐,而不在教室就餐,同時要為吃早餐這個小行為做好表率作用,要杜絕在教室和辦公室吃早餐現象。否則,禁把教室當食堂的規定,無疑是一種“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不公平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