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春運第7天,春運進入高峰期。對更多的普通人而言,火車票難買是照例的,飛機票難買是照例的,汽車擠不上去也是照例的,而“拼車熱”自然也是照例的。
與往年不同,今年有一家民間組織辦起“拼車公益平臺”,名為“春節回家互助聯盟”,提供拼車信息,督促雙方出發前簽協議,短短18天內,報名人數已達到10萬人,有些人已經動身。
“春運拼車”早就不是新話題。然而最近幾年,拼車大軍規模越來越大,花樣也越來越多。從前只是私家車順路捎帶,現在有合伙向租賃公司租來拼車,有大學生合伙包車,也有企業“老鄉會”組織包車。有調查說,七成被調查人員愿意在“安全”前提下拼車。
拼車的好處自然不用提,往小處說,誰愿意排幾天隊買一張站票,睡在火車過道上?往大處說,民間拼車實際上是飛機、火車、汽車三大春運方式之外,出現的第四種春運形式,對緩解春運有結構性意義。至于拼車的低碳環保意義,更均有共識。
但拼車的風險也顯而易見。司機不是專業司機,長途旅行中防范意外的能力弱。陌生人拼車,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都無保障。如果是臨時租的車,風險要加倍,大學生包車,更要聽憑運氣,能否碰上一個好司機。
于是照例我們可以看到交管提醒,要檢查車況,注意路況。專家提醒,要防范三種法律風險。運營部門提醒,大學生包車要檢查對方資質,不要上黑車……提醒年年相似,直到今年,也只有一家民間組織站了出來。
春運拼車,包括平日拼車,至今仍屬于“不管地帶”,原因在于在法律上一直難以介定“拼車”和“非法營運”之間的區別。因此,拼車年復一年,不合法但合理的存在著,并越來越壯大。
中國在2009年,就因汽車產銷雙列世界第一,而成為汽車大國,但是在國外已頗成熟的“拼車”,在中國卻一直處于尷尬境地。就春運而言,拼客數量達到數十萬,毫無疑問已是第四種運力,而且仍有生機。
火車一票難求并不是運力能夠解決的,為一個月的春運,修無限多的鐵路不是一本經濟賬。至于城市人口結構調整,以減少遷徙,更只是畫餅充饑。眼下,“拼車”的大餅越攤越大,應當納入運輸管理范圍。
對普通民眾來說,太多的提醒等于什么都沒說,無奈而脆弱的拼車環境也并非他們能改善。從法律上和管理上正視拼車問題,為拼車族提供服務和監督并非不能辦到,只是人們愿不愿去辦,愿不愿改動目前的利益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