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任務的消防車為何經常被困路中央?(圖)
www.fjnet.cn?2010-12-15 17:18? ?來源:沈陽日報 我來說兩句
【建議】 豐富法律內涵 細化處置決定 我國有相關法律規定,但是內容很籠統,沒有具體規定車輛應該如何讓行。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但是沒有細則。 為消防車讓路闖紅燈 交警不會處罰你 為消防車讓路而闖紅燈,究竟會不會因此“吃”罰單?就此事,記者咨詢了沈陽市交警支隊控審科的工作人員。“如果路口有交警值勤,這種情況肯定不會受到處罰的,如果是路口攝像頭拍下來,這種情況一般我們都不會登記,因為有專人根據路口情況將攝像頭拍下來的照片進行一輪篩選。如果看到車輛因為為消防車讓路而闖紅燈,就會把這段視頻拿下來,不將其作為處罰的依據。”工作人員解釋說,如果因為讓路而接到罰單,市民可以申請復議,工作人員在核實情況后,一般會取消誤判,不再進行處罰。 路遇正鳴笛的特種車輛,你會主動避讓嗎?大多數市民認為,主動讓行是必須的,但涉及方方面面,尤其許多特種車輛“以權謀私”,市民各抒己見。 讓?不讓?是個問題! 觀點一:讓道是出于習慣 “一聽到救護車、警車或消防車的警報聲從后面傳來,我就下意識地讓道,從小到大已養成這樣的習慣了。”在旅行社工作的矯女士說,不管該車是否執行緊急公務。 “不肯讓路的同志們,你想想,萬一燒著的是你家呢,你還會這么優哉游哉嗎?”在外企工作的樸先生說。 觀點二:讓不讓路看情況 “不給正在執行任務的消防車讓路,就按相關的處罰措施從嚴處理。要不然的話,火災損失就由阻礙交通的人來承擔。”市民何小姐認為,力度大,效果才明顯。 “再急也不差那一分鐘啊,再說了,特權車執行任務本來就不受限制,大可以越過雙黃線自己走!干嘛非得跟一般社會車輛爭道,干擾秩序。”一出租車司機質疑道。 觀點三:有些特權忒可惡 “聽到消防車、救護車警報聲,我都會減速靠邊避讓。但其他車響警報,就要看情況而定。”開了10多年車的周師傅說。由于少數特權車濫用職權,導致部分市民對拉響警報的車輛產生了懷疑。“現在沒事卻開著警示燈在路上招搖的車輛不少,你怎么去斷定情況緊急?”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