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的公平競爭問題受到主管部門關注。銀監會網站近日披露,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表示,今后不僅小型銀行可以倒閉、可以破產、可以退出市場,大型金融機構如果經營失敗,也面臨關閉和退出市場。
在中國,所謂的“大型金融機構”指的就是國有性質商業銀行,也就是工農中建四家國有銀行。長期以來,國家信用成為了支撐國有商業銀行做大做強的基石,而由此帶來的負面效應也不容忽視。王兆星此番表態,直指金融市場不公平競爭痼疾,是為管理理念的進步。但應當看到的是,國有銀行濫用國家信用的問題非朝夕間便可根治,需要通過完善制度予以逐步化解。
事實上,百姓們對國有銀行的信任并非因其商業信用,而是隱藏在“國”字號背后的國家信用。在中國金融歷史上,曾聞海南發展銀行于1998年被工商銀行接管;次年,廣東國際信托公司宣布破產,但卻從未有大型國有金融機構破產之說。面對市場波動,國有銀行可以坐享國家的巨額財政注資渡過難關,而中小銀行卻只能被動接受市場優勝劣汰的洗禮。古人云:生于憂患、死于安樂。風險意識倒逼中小銀行完善管理,在不良資產率、資本充足率等指標上大有趕超國有商業銀行之勢。正是在這一格局下,主管部門似乎意識到,過度呵護對國有金融機構而言并非有利之舉。
其實,國有銀行作為關系國家命脈的金融機構,不可避免地成為國家控制強度最強的群體之一,國家的資源支持和信用擔保也是最明顯的。這種正相關關系帶來的結果則是:經營環境愈扭曲,產生的經濟效率和社會福利損失愈大,“大而不倒”的國有金融機構并不利于社會資本的有效配置。吸儲能力較強的國有商業銀行,其對放貸行為有時并不是以安全性、流動性、營利性等市場考核指標為參考依據,而是較多地參照政府指示。當行政指令與銀行的目標指向相背離之時,國有商業銀行往往會放下商業訴求而服從于行政安排。由此導致大筆貸款資金源源不斷地流向了國資領域,非國有資本資金流緊繃特征十分明顯,從而抑制了鯰魚效應的發揮、遏制了社會生產效率的大幅提升。所以,國有商業銀行對國家信用的濫用,導致其在經營中風險意識淡漠、行政色彩較重,由此滋生的“道德風險”有悖社會資金運用的合理化。
可見,國有信用逐步退出金融市場,有助于市場競爭機制的引入。在這一過程中,引入顯性的存款保險制度替代隱形的國家信用,是最為有效的過渡方式。具體而言,就是指建立應對銀行破產問題的債務清償制度,即由各家商業銀行繳納保費,一旦投保銀行面臨危機或破產,就由這家保險機構為存款人支付一定限度的存款。從市場績效而言,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能夠有效減少因銀行倒閉而引發金融危機的可能性,整個金融秩序將因此而獲得穩定的保障,而存款人的利益亦可以得到維護。當所有性質的商業銀行均一視同仁地納入到存款保險制度之中時,其所面臨的市場風險與機遇將會趨同,競爭環境將會平等。屆時,各銀行的管理水平及服務質量將成為吸引儲戶的重要砝碼。事實上,這一局面在美國已是既成事實。美國的所有銀行都要參加存款保險,在銀行出現破產或危機時,存款之和小于10萬美元的存款人都可以得到全額賠付,超過保險最高限度的存款人則得不到賠付。聯邦存款保險公司以此督促大額存款人選擇銀行時更加慎重,這同時也對商業銀行管理風險的能力提出了市場化的競爭要求和挑戰。此外,當下國內包括改革國有商業銀行領導套用行政級別、健全商業銀行再擔保體系等工作,也應逐步推進,將市場化觸角伸進商業銀行系統的各個角落。
當然,弱化國家信用涉足商業銀行體系,并不意味著行政監管隨之一同淡化。恰恰相反,在市場經濟活躍的領域,行政宏觀調控的任務更加艱巨。因為只有科學設定競爭規則、獎懲機制等監管框架,商業銀行的競爭才會更加迎合經濟發展和民眾福祉的需求。就此而言,打破大型金融機構“不死鳥”的神話、讓商業銀行走下“不敗”神壇,將是金融體系市場化改革的第一步。 (作者系經濟學博士)
- 2009-11-07國有銀行成最賺錢公司的另一本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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