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不準看湖南衛視!生日不可請同學一起過!不許使用手機、MP3、MP4!前日,有人將其近日開家長會的經歷發上網,稱孩子在南京某名校上初一,老師在家長會上“頒布”了很多個性規定,要求家長督促孩子嚴格執行。近乎嚴苛的條款引起一片爭議。(10月24日《南方都市報》)
從這些雷人的“個性規定”中不難看出,該規定的制定者似乎與快樂有血海深仇,并且有著非常嚴重的虐待狂-受虐狂心理——擺明了,該規定就是要將一切能夠帶來身心的愉悅或放松的事物劃入禁區,從學生的日常生活中剔除出來;當然,這會有一個很是冠冕堂皇的名目,即為學生好,讓他們能安心讀書——古人不是也說過,“不見可欲,使心不亂”么?好一副苦大仇深的嘴臉!然而,其背后隱藏著的卻要么是規則制定者自以為是的愚蠢,要么是其赤裸裸的私利。
古羅馬詩人、文藝理論家賀拉斯在《詩藝》中曾提出“寓教于樂”的觀點。被國人捧為“大成至圣先師”的孔老夫子也曾說過,“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可見,教育或學習與快樂并不矛盾,恰恰相反,二者相輔相成,合之則雙美,離之則雙傷——真正好的教育應該讓受教育者在學習中得到快樂和幸福,也不會為了后者未來的快樂和幸福而剝奪他們當下的快樂和幸福。何況,學習或曰受教育本身并非目的,而是手段,即學習者或受教者獲得當下的與未來的個體快樂和幸福的手段。因手段而背離目的,為了學生而放棄快樂,不是最大的愚蠢,又能是什么呢?
退一步言,在娛樂,甚至純粹的娛樂中,就不能學到什么東西嗎?答曰:非也。教育并非僅僅只是學校教育,也并非只有學校才是學習的唯一場域。實際上,教育無處不在,學習也無處不在——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一樣,有人的地方就有教育和學習。我們每時每刻都處于和環境的互動之中,每時每刻都要處理當下所遭遇的不確定性,每時每刻都要以在過去生活中所獲得的或直接或間接的經驗來應對這種不確定性,因此,我們每時每刻都在進行知識的生產和再生產。娛樂是人類日常生活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娛樂中,我們同樣會遭遇未知,遭遇不確定性,同樣需要知識和能力——只不過,這種知識和能力對于高考主導下的應試可能沒有任何幫助,但于個體的快樂和幸福卻必不可少,沒有這些,生命可能會枯萎,心靈可能會扭曲。但是,如果沒有應試,我們照樣可以過得很快樂,可以肯定的是——甚至要比目前更快樂。
就中國目前特殊的國情來說,應試確實很重要,因為它與個體未來的生存和前程捆綁在一起——如果考不上大學或考不上好大學,尤其對于那些出身于社會最底層的人群而言,就可能意味著將終身在社會底層摸爬滾打,幾乎看不到任何向上流動的希望。在我國當前的教育體制下,很少有學生能夠在學校教育中獲得快樂,可快樂和幸福卻是人生的必需品,于是,他們往往會向學校之外去尋求——然而,學校卻要求他們,為了所謂的“未來的快樂和幸福”,應該放棄當下的這種不理智的獲取快樂的努力。可等到未來的某一天,他們解決了生在的問題,卻往往發現自己已經喪失了獲得快樂和幸福的能力。
在一定程度上,這位與快樂有仇的“個性規定”制定者自己未必真與快樂不共戴天。實際上,將快樂作為“替罪羊”可以很方便地為自己的愚蠢、無能或弱智辯護——如果學生的成績不好,或升學率上不去,可以很輕松地一股腦推到湖南衛視、同學的生日、手機、MP3、MP4等勞什子上去,自己不用擔負任何責任——可就算對于應試,這一規定也起不到任何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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