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的全國檢察機關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會議上,反腐專家柏維春教授談到“以群體性事件和重大責任事故為突破口加大反腐力度”時說:幾乎在每一起群體性事件和重大責任事故中都有腐敗的影子———其實,這樣的反腐規律無須反腐專家總結,公眾在現實中早就感受到了,礦難之后,大火之后,無不有腐敗的影子。剛被洪水沖垮的河南欒川大橋,立即曝出“垮塌的橋面未見鋼筋”。
幾乎每起重大責任事故中都有腐敗的影子,怎么解讀這個腐敗規律呢?專家本想借此說明檢察機關對群體性事件和重大責任事故的重視,以此為突破口加大查處貪污賄賂犯罪力度———可問題并沒有這么簡單,“重大事故中均有腐敗”下其實蘊含著非常沉重的問題和嚴峻的現實,值得反腐部門警惕。
首先,這暴露了反腐的嚴重滯后。只有在發生嚴重的群體性事件、造成了惡劣的影響,只有在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導致了嚴重的損失之后,才發現隱藏在其后的腐敗問題,這樣的反腐難道不遲鈍嗎?
群體性事件往往不是突發的,是小矛盾和小腐敗長期蓄積得不到解決,而最終成為大問題大沖突的。比如前年云南的孟連事件,起初其實只是少數官員被橡膠企業所收買,膠農的利益受到侵犯———可由于反腐部門對官員腐敗未能及時發現,腐敗越來越嚴重,孟連縣幾任領導都深陷其中,膠農與企業的矛盾越來越不可調和,最終釀成大沖突。同樣,重大責任事故更是如此:安監員被收買這樣的腐敗發現不了,官員入股煤礦的問題未能查處,負責建橋的官員貪污受賄未受追究,腐敗隱患不除,礦難、塌橋之類的重大責任事故終有一天會發生。
幾乎在每一起群體性事件和重大責任事故中都有腐敗的影子,還暴露了另一個問題:我們的反腐缺乏制度性威懾,很多腐敗其實不是查出來的,而是許多偶然事故牽連出來的。
我們的反腐故事充滿了偶然性、戲劇性,比如,是情婦反目反出來的腐敗,大火無意中燒出的腐敗,小偷不小心偷出來的腐敗———最離奇的是,竟然還有下水道堵塞堵出來的腐敗。顯然,“每起重大事故中均有腐敗”依賴的也是這種反腐路徑,以群體性事件和重大事故為線索被動地反腐。
幾乎在每一起群體性事件和重大責任事故中都有腐敗的影子,這不是反腐政績,而是一種警示:社會中還隱藏著許多腐敗并沒有被發現和查處,這些腐敗所埋下的隱患,隨時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和重大事故。而相比重大事故的發生率,腐敗的發現和查處率太低太低了。
- 2010-07-20腐敗官員咋不游街示眾?
- 2010-07-12“飛彈”擊中腐敗官員是反腐敗“脫靶”
- 2010-07-01中國民航業為什么容易孳生貪污腐敗
- 2010-06-29好父親任志強搞沒搞腐敗?
- 2010-06-29民航的腐敗比空難更令人揪心
- 2010-06-24國信證券腐敗案只是冰山一角
- 2010-06-21舉報風險是反腐敗的瓶頸
- 2010-06-15行業協會“非典型腐敗”誰之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