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沙霸”猖狂,還是物業作祟?
近日來,《海峽導報》連續重磅出擊,對廈門的“沙霸”進行報道和評論。記者調查發現,“沙霸”遍布廈門多個新樓盤?!吧嘲浴遍_出的搬運費堪稱“天價”,每套房子少則1萬多元,多則近2萬元。許多業主因為害怕報復,只能忍氣吞聲,向“沙霸”妥協。據透露,一些小區物業在其中牟取暴利。
“沙霸”猖獗看上去好像只是部分人的 “強買強賣”,其實還有個別物業公司一貫的強勢地位在作祟。否則“沙霸”根本進不了小區的門,又如何壟斷小區的搬運服務?
表面上物業公司受雇于業主委員會,為業主提供服務。實際上一些小區的業主卻由物業公司“管理”著,不僅廣告燈箱、地上停車位等公共收益被一些物業公司占有,物業管理費開支也經常是筆糊涂賬,還不時出現名目繁多的亂收費。在一些小區,業主對小區管理的發言權和決策權根本無從體現。一些業主委員會很多時候都只是擺設,或干脆成了個別無良物業的“幫兇”。
在這種情況下,一些物業公司把本不屬他們職權范圍的小區“搬運服務權”賣給“沙霸”又有什么好奇怪的?“沙霸”之所以成為行業“潛規則”,歸根到底還是物業管理的“潛規則”在起作用。要清除小區內的“沙霸”,首先就必須規范物業服務市場,避免物業侵害業主的合法權益。如果有關部門對物業管理行業的監管始終形同虛設,那小區內的這霸那霸就很難絕跡。
“沙霸”風波,其實也正好吹響了規范物業管理的號角。與“沙霸”串通一氣,共同坑害業主的一些物業公司負責人,應作為“沙霸”的同伙一起接受法律懲處。這樣一來,對一些物業也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讓他們長點記性,別總是變著法地從業主口袋掏錢,甚至不惜以身試法。(來源:海峽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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