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條很雷人的新聞被各大網站轉載,標題是“公安部規定精神病院無警方同意不得收治正常人”,出處是中國警察網。
如果單從標題理解,按照邏輯規律,新聞默認了兩個事實,一是只要經過警方同意,正常人也可以被送入精神病院,二是只有警方具備精神鑒定的資質,而精神病院只負責接收。
筆者覺得這條新聞有悖常理,公安部應該不會作出如此缺乏常識的規定,所以仔細閱讀了新聞,發現問題所在。
新聞本身其實很正面很積極,講的是公安部在武漢召開全國安康醫院工作會議,核心要點是公安部就安康醫院的工作開展情況提出“事前干預、事中處置、事后收治、后續照管”的要求。被斷章取義的是新聞最后一句話“沒有公安機關辦案部門的審核同意,對不是精神病患者的人員,一律不得接收”。這段話的本意是讓安康醫院內部要建立監督機制,如果有人為了私利利用司法鑒定中心舞弊,一個正常人可能會“被精神病”,公安機關審核同意只是為了加強程序上的規范性。另外因為筆者有朋友工作在安康醫院工作,所以對那里的情況有所了解,“正常人”本身是個很模糊的概念,如果患有輕度的精神抑郁癥或者精神偏執,那么他本身是徘徊在正常人邊界線上的,又不能當作精神病患者,同樣可以住進康復醫院進行治療或者通過藥物抑制其行為減輕癥狀。
筆者特地去“中國警察網”尋找新聞出處,原新聞標題是《全國安康醫院工作會召開》,準確地說它是一篇會議的通訊稿件,本來是宣傳公安部正面形象的報道結果變成了讓公安部灰頭土臉的新聞。
這不是個案,新聞對政策進行誤讀或者斷章取義往往會誤導輿論。“征收房產稅”新聞曾經猶如扔入房地產市場的一顆重磅炸彈,可是前幾日發改委工作人員出來辟謠“3年內不征收房產稅,此消息純屬張冠李戴。”“明年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完全禁煙”曾經讓國人興奮不已,控煙終于痛下決心了,可是前幾日衛生部工作人員聲稱“這只是一個目標,只是2011年全國醫療衛生系統全面禁煙的目標”
不少報紙發表評論文章感慨政府部門公信力的喪失,朝令夕改,在筆者看來不論是發改委還是衛生部,都如同這次的公安部,因為政策被誤讀導致輿論被誤導。
筆者總是質疑和小心求證有悖常識的東西,連普通人都認為某項政策不可思議,難道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就想不到嗎?一項政策畢竟不是某個人拍腦袋制定出來的,必然經過深思熟慮,經過可行性分析的,因此碰到你自己都不相信的事情時,保持冷靜了解事實客觀判斷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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