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政策措施。會議中強調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各級地方政府要切實落實土地供應、資金投入和稅費優惠政策,確保完成2010年建設保障性住房300萬套、改造各類棚戶區280萬套的工作任務。(本報今日1版)
300萬套保障性住房如果能按計劃完成,這無疑是一個很好的事。但是,保障房聽起來蓋了不少,但事實上分到老百姓手里的不多。在保障性住房屢屢曝出各種“黑幕”,武漢“6連號”事件、開豪華車住經適房、齊齊哈爾處級干部申請深圳保障房等等荒誕情節不斷上演的背景下,這些保障性住房能否夠真的分配到有最迫切需要的民眾手中,成了民眾關注的焦點。
加強民眾監督無疑是低成本的有效辦法。14日,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廣州將出臺全國首個住房保障監督辦法,社會公眾可對住房保障工作進行監督舉報,對住房保障工作積極監督舉報,且舉報事項屬實的,廣州市住保辦將給予舉報者50~200元不等的獎勵。
但給舉報者區區50~200元的獎勵,到底能激起民眾多大的舉報熱情,確有爭議。其實這也無所謂,現在沒有獎勵大家不也踴躍監督了嗎?關鍵還是及時公布真實完整的材料。
有的地方則從試圖從規范準入門檻的角度堵上保障性住房的腐敗之門。4月初出臺的《2010年度嘉興市區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實施細則》規定:凡是家庭成員中擁有汽車的嘉興市民,將無權申請今年的經適房。(本報今日2版)
不過,這一經適房新政在網上引起了爭論。有網友質疑,“我全家人都沒有工作,祖孫三代同堂,家里就靠我一個人拉貨養家,我算不算有車一族?”這種個例明顯指出了嘉興地區政策制定的漏洞,照此來看,有車其實是一個非常籠統的概念,目的雖好,但以此來衡量居民收入水平不免還有些粗放簡單。
這種“一刀切”式的管理,讓人不免聯想“低保戶不能去飯店、不能用手機、不能養寵物”等曾讓人詬病的政策。
各地政策層出不窮但又總給人劍走偏鋒、修修補補的感覺,折射出我們亟待一套比較完善、相對通用的保障房準入、監督辦法。
如何完善?其實世界各地就有不少現成的好經驗,比如香港地區的公屋管理制度就值得借鑒。據報道,香港公營房屋制度歷經50多年發展,已經形成一套健全的監控和懲處制度,甚至還專門成立“打擊濫用公屋資源特遣隊”。在申請公屋時,香港房屋署會對申請人資產和入息進行嚴格審查。就算申請者僥幸隱瞞資產收入,成功申請到公屋,后面還有一套完善的懲處和退出條例等著,虛假申報者要接受法律懲處。
這些好經驗,不妨盡快吸收為我所用,完善相關政策,讓保障性住房正真發揮作用。
劉晶瑤(新華每日電訊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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