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至少幾十名湖南祁東女子,用自己的子宮在廣州生下別人的孩子,而中介向“客戶”收取至少40萬元的費用。《南方都市報》近日從廣州到湖南,從代孕媽媽到代孕中介,從獵頭到客戶,對地下代孕產業鏈進行了深入調查。
關于代孕現象的傳說早已有之,但其內幕卻并不為人廣知,原來,它已經悄悄發育成了一個相當龐大的灰色產業,代孕公司已經實現公司化運作,并建立起一套相當規范的程序,將“客戶”與代孕母親聯系起來,做出從授精到懷孕、分娩、DNA鑒定的一系列醫療安排,并最終協助“銀貨兩訖”。
既然代孕這種現象客觀存在,那么,是否應該將其合法化呢?這是一個多余的問題,因為代孕與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明顯抵觸。但另外一個問題卻值得思考,那就是,我們在道德上能否理解和容許這種現象的存在?
關鍵在于如何看待代孕所牽涉的金錢交易。非商業性的代孕是一種志愿或互助行為,從國外的報道看這種案例也確實存在,但在中國,那些被代孕中介冠以“志愿者”之名的代孕母親當然不是真正的志愿者,她們的唯一驅動力,以及“客戶”能夠達成愿望的最重要條件,就是錢。
表面上看,代孕交易你情我愿,不容他人置喙。但這里有兩個癥結,一是所交易的對象——代孕母親的子宮和她與孩子之間的親子關系是不是可交易的;二是交易雙方是否具有同等的自由選擇權。而這兩個癥結都歸結到同一個關鍵,即交易的實質是公平的,還是不公平甚至剝削性的,而這往往又和交易雙方資源占有的不平等、經濟和社會地位的不平等有密切關系。
盡管代孕中介聲稱也有大學生候選,但大部分代孕母親來自農村,其共同特征是“非常迫切需要錢”。代孕的代價和風險巨大,包括長達一年的封閉生活,在授精、懷孕和分娩中要承擔的皮肉之苦和健康風險,特別是還必須否定自己的母親身份,與孩子做感情切割,這些代價和風險的影響未必是一時的,而是很可能干擾到她們的一生。婦女在什么情況下才會為了區區幾萬元、據說最多不過12萬元的報酬而加入這種營生呢?如果不是瞄準和利用了貧困婦女的別無選擇,中國的代孕能形成這么大的產業嗎?
世界確實從來不平等,然而,在解決這個頑疾之前,社會必須先想辦法阻止在不平等的基礎上繁衍出更多的惡,因此就要為市場交易劃出一定的邊界,而人的身體就是交易止步之處:器官、血、精子……都只能捐贈,不能買賣,這已經成為世界共識。這是為了保護貧困者的生命安全,也是為了保護他們的尊嚴。還應該看到,這種邊界同樣也是劃給出售者的:不能“自愿”出售身體,就像人不能自愿為奴,盡管他們這一方并沒有錯。
和一般的身體交易不同,代孕不需要移交身體的一部分,而是類似“租用”,但這卻是一種割裂血肉的“租用”,其對身體的侵蝕是無法否認的,何況代孕所牽涉的親子關系是一種最無價、最珍貴的身心聯系,將之與寥寥金錢等值,簡直是對整個人類倫理的褻瀆。
金錢和權力的狂妄自大、為所欲為,是所有道德敗壞中最惡劣的一種,報道中所說的那種“找五個代孕媽媽生八個兒子”的行為就典型地演示了這種敗壞。代孕產業繁榮的基礎,并不是代孕需求的龐大,而是中國的貧富懸殊和社會不平等,這種根源是它最讓人悲哀之處。
至于代孕的需求,也許有人會說這也是人之常情,但對所謂“正常”的需求也有必要反思——有些家庭特別是有些男人,將愛和家庭系于有沒有孩子、是不是親生,這是狹隘甚至自私的,何況這種需求還建立在切斷別人的愛和血緣的基礎之上。(作者系女權問題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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