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門慘案,學校應該負責嗎?
www.fjnet.cn?2010-03-25 08:28? 沈彬?來源:東方早報
我來說兩句
但這種不安全的安排,的確使校方規(guī)避了“校園傷害”的風險??墒牵覀儜摼痛丝霖熜7絾??不應該,因為正是之前家長、社會對于校方的“苛責”,讓校方不得不規(guī)避風險,“理性”選擇把早到的學生攔在校外面。不僅如此,同樣出于規(guī)避風險的考慮,有不少學校取消外地旅游、郊游,甚至不惜取消春游、秋游,或者刻意搞“室內游”。
此次校門慘案之后,教育部門和學校的應對之策多半有這么兩條:一是加強對早到學生的監(jiān)管,二是禁止學生在學校開門前聚集在校門口。令人悲觀的是,筆者覺得后一種選擇可能是校方更經(jīng)濟的“理性”選擇。將學生從老師還沒有上崗的“不安全”的校園,趕到更不安全的校門口,再趕到更加不安全的其他地方,這就形成了一個家長—學校—教育部門三方博弈的惡性循環(huán)。
一方面,公民的權利意識日漸興起,一旦孩子發(fā)生涉及學校的人身傷害,家長必然打官司討說法;另一方面,學校本身就是公益教育機構,不是保姆性質的經(jīng)營機構,讓它承擔過重的保育責任,必然導致校方想方設法規(guī)避風險:不惜取消郊游,不惜把孩子攔在校門外,這也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長。
其中解決之道或在于國家實行強制保險,讓學校擺脫校園傷害賠償?shù)娘L險,回歸教育的本質。上海 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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