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網帖披露溫州一批官員低價購買商品房信息之后,最近又曝出杭州多個樓盤出現“超低價”商品房交易現象,售價從每平方米兩萬元降至一萬元。據內部人士透露,“超低價”賣房或是賣給那些對開發商有用的對象,包括直接幫助過項目開發的,還包括今后會給予幫助的,他們往往是政府官員、銀行界人士等。(見20103月22日《新京報》)對這種涉嫌房權交易的腐敗現象,應該予以嚴厲查禁。
杭州市出現的“超低價”商品房交易現象,從媒體披露出來的情況看較為復雜。其中,有的是開發商自買自賣,以虛假售房獲得銀行貸款,或開發商自己用的辦公樓或者酒店之類,通過降價成交逃避稅收;有的是某些政府機關單位和房地產商聯手,由單位提供低價土地,委托開發商開發之后,低價賣給這些單位職工;有的是賣給那些對開發商有用的對象,包括直接幫助過項目開發的,還包括今后會給予幫助的政府官員、銀行界人士等,他們往往以親戚朋友名義購房,以逃避監督。
房價虛高,是杭州市房地產市場的一大特色。就是以一半的價格出售,每平方米照樣高達一萬幾千元,三分之一的價格也要八九千元,開發商仍然有利可圖。對此姑且不論,僅就“超低價”交易,就反映出諸多問題:一個問題是,存在違法現象。開發商無論是通過自買自賣套取銀行貸款也好,還是偷逃稅款也好,都是法律法規所明令禁止的。另一個問題是,政府部門或單位為職工低價“團購”商品房屬不公平交易。若政府部門或單位通過提供低價地,委托開發商建房,實際上是拿國有資產做交易為職工包括領導干部自己謀福利,說是一種集體腐敗恐怕也不為過。還有一個問題是,權房交易。把商品房“超低價”賣給政府官員或銀行高管,這樣政府官員就會利用手中的權力為開發商提供方便和利益,銀行高管就會為開發商提供資金支持,這無疑是新形勢下出現的權房交易的腐敗現象。
房地產市場是社會的敏感地帶,不僅泡沫越吹越大讓人擔心有崩盤的危險,而且交易中的亂像也廣為詬病,其中杭州出現的“超低價”商品房交易現象就值得關注。因為任由這種交易滋生蔓延,就會導致違法違規行為暗流涌動,權房交易腐敗現象愈演愈烈,社會不公平也會有增無減,其危害決不可低估。
為了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今初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國11條”,最近住房建設部又出臺了“19條”。我們不僅希望杭州市能夠組織力量,對“超低價”商品房交易問題進行查處,也期待各地能夠加大對房地產市場監管力度,以避免違法違規和腐敗現象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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