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監督獎”發得既可喜,又可悲。可喜的理由不必多講,而可悲的原因,則正是緣于它的可喜。政府只要做到虛心聽取、聞過即改,就是對監督者的最大獎勵。
“網上罵官”、“人肉搜索”是兩個令人緊張的詞兒,特別是當兩個詞出現在同一條新聞中時,人們八成都會這樣聯想:又有網民要被“跨省”了吧。但這事兒現在有了新版本。
在江蘇常州,一名網友發帖罵該市環保局局長不作為,稱當地某河流污染嚴重,居民多次向環保部門反映均得不到處理。他指名道姓地說:“周斌你作為常州環保第一責任人負有不可推卻的責任,必須引咎辭職!”如此措辭激烈的批評,估計很多官員受不了,但這位周斌局長態度相反——迅速解決所投訴的問題,還責令工作人員發動“人肉搜索”找到發帖者,親自送去2000元“網絡監督獎”。此事一經披露,引起了輿論熱議,贊賞者有之,指責作秀者也有之。
以我所見,這個所謂的“網絡監督獎”發得既可喜,又可悲。可喜的理由不必多講,大家都明白。在網民批評政府屢遭打擊的背景下,突然出現獲獎的網民,當然算得上大喜。而可悲的原因,則正是緣于它的可喜。網絡監督、言論自由,是公民法定的權利,當以平常心面對,現在冒出來“監督有獎”這種事,說明百姓大膽監督還沒有形成常態,未免讓人遺憾。
我們都知道,理論上講百姓監督與批評政府,既是公民權利,也是公民職責。因為政府服務的對象就是人民自己,政府與人民是利益共同體。人民監督與批評政府的目的,是為了讓它更好地服務于自己,哪里還需要額外拿什么監督獎呢!如果這個邏輯成立,想必政府是沒那么多錢用來支付的,畢竟監督政府及有監督政府意愿的人實在太多。其實,政府只要做到虛心聽取、聞過即改,就是對監督者的最大獎勵了。
不過,對于常州這件事,我倒是愿意將其視為有標桿作用的范例,在當前的網絡監督情境中,它的出現具有極強的廣告功效:鼓勵網絡監督,為公民創造批評政府的條件,是大勢所趨。溫家寶總理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就講過這樣一句話:“要創造條件讓人民批評政府、監督政府。”如何創造條件,發獎金自然不是上策,但它做出了“創造條件”的良好姿態。
政府姿態就是則公益廣告,有引導潮流的作用。《戰國策》中有個“千金買馬”的故事:有位國君愛馬,欲用千金征求千里馬。一侍臣攬下重任,苦苦尋覓終獲一匹,欲出錢購買時,良馬意外死亡。他卻將死馬的尸骨買回。他對國君解釋道,“這錢沒白花,您想,一匹千里馬的骨頭咱都愿買,消息傳開,人們都會相信您是真心實意愛良馬的國君了。”不久,國君果真得到別人主動獻來的三匹千里馬。同樣道理,民間社會不乏敢說真知灼見的“千里馬”,官方若真心需要,就得向廣大公民做出有說服力的姿態來。
當然,常州這起“罵官有獎”事例目前還難以產生立竿見影的效果,這主要是因為它還只是個稀罕物,是個別清明官員的表現,還不能印證更多官員特別是有動用“跨省”權力的官員也有這種權力自覺。只有當民意監督不需要金錢獎勵,“因言獲罪”現象完全消失,吸引“千里馬”的廣告效應自然會充分顯現。 (椿樺,媒體評論員)
- 2010-03-20雖然罵官有獎但俺還是不敢罵
- 2008-09-06“罵官”被通緝這事兒頗有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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