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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房產消費維權 最常引起糾紛的五大問題
www.fjnet.cn?2010-03-12 17:51? 唐曉霞?來源:泉州晚報
我來說兩句
“3·15”保護消費者權益日即將來臨,讓我們把目光投向房產消費維權。作為大宗消費商品,房子對于老百姓的生活影響巨大,購房者花費幾十萬甚至上百萬購買房產,一旦遇上房屋質量差,裝修不達標,高壓線、噪音危害,面積縮水、開發商承諾不兌現、物業糾紛以及買賣欺詐等問題,如何維權顯得非常重要。與其他行業相比,房地產行業在投訴的問題上,存在投訴渠道少、牽涉金額大、反映問題專業性強、解決難等特點。對此,記者就買房中容易引起糾紛的幾大問題采訪了法律界相關人士——
1. 開發商延期交房,消費者要求退房被拒
消費者在購房時,首先要考察房地產公司的實力,盡量選擇一些口碑好、規模大的房地產公司。比較有實力的房地產公司會注重公司的口碑與品牌形象,不易發生與消費者扯皮的現象。
其次,消費者簽訂合同前要認真審查開發商的資質,是否具備法律規定的房屋銷售資格,消費者簽訂合同時一定要仔細查看合同條款,對其中的風險做好事先預防。如果其中有些條款自己不能接受,比如開發商規定“如消費者逾期付款,需要承擔的違約賠償金為總房價的10%;但開發商逾期交房,承擔的賠償金只有總房價的3%”,則應拒絕簽合同。
2.開發商承諾代辦的房產證未按期辦理
因開發商違背承諾造成業主不能及時領到房屋產權證的情況時有發生,很多業主能忍則忍,不愿耗時耗力與開發商計較。其實,這樣做的風險是非常大的,按照《物權法》的規定,房屋是按照產權登記來確認其歸屬的,如果購房者拿不到房產證或者沒有辦理產權登記,就會使自己的房屋處于一種不穩定的狀態,容易產生糾紛。如果開發商“一房二賣”,消費者甚至會失去已經取得的房子。參照現行法律的規定,當權益受到侵害時,完全可以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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