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干部招工的雙重職能錯位
www.fjnet.cn?2010-03-04 08:54? 劉楚漢?來源:瀟湘晨報
我來說兩句
為解決招工難題,廣東河源市高新區給每一名干部職工都下達了招工任務。其中,副處級以上干部要介紹工人100人以上,科室負責人每人10人以上,普通干部職工每人負責5人以上。(3月3日《廣州日報》)
春節之后,各地陸續出現“用工荒”的消息不時見諸報端,也引發了社會各界的熱議和對探求解決之道的討論。想不到,這個問題在廣東河源卻變得如此簡單。直接把招工任務下發給干部職工,按照級別高低分配招工人數,粗略估算一下,一下子就可以解決數千個招工名額。遺憾的是,如此亂“掛鉤”至少暴露出了當地政府的雙重職能錯位。
其一,公權歸公權,私權歸私權。也許,解決“用工荒”,讓所有企業都能開足馬力搞生產,有利于當地經濟的發展,也自然會惠及每一位普通百姓。不過,這并不代表每個個體公民具有為企業招工的義務,哪怕是機關干部也不例外。以政府的名義強制干部職工為企業招工,無疑是公權力對個體私權一次赤裸裸的侵犯和損害。
其二,政府的歸政府,市場的歸市場。出現招工難的并不是河源一地,拋開在春節剛過的特殊時段,當地短暫的招工難是否代表了“用工荒”不談,即便當地真的出現了實質性的“用工荒”,如何調節?從根本上來說,這也是一個屬于市場范疇的問題,理應由企業通過提高工資、增加福利、調整產業結構等市場性手段進行調節。事實上,許多地方也正是這么做的。然而,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要求干部職工必須招工,實際上已經跨越了行政管理的底線,而涉嫌對企業經營直接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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