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昨日新聞發布會前,本次政協年會已收到委員提案360件。其中,“應上調個稅起征點并推進個稅改革”系吉利集團董事長李書福委員上呈的提案,昨日經新華社摘編后作為電訊通稿發布。坦率而言,李委員此項提案并無新意,同類提案近年已被委員們反復上呈。此提案能受此“殊榮”并非李委員“民營汽車老板”的社會身份。經早報評論員細讀,關鍵或只在于四條:提案很細、很具體、很實在,層次分明且具可操作性;此項提案與改善民生、拉動內需、促進社會公平密切關聯;減個稅、促稅改只有年年提才能對決策層有所觸動,并最終推動個稅負擔減輕;此項提案不是交差或應景之作,是經過一定思考,事先做了“功課”而上呈,在林林總總的提案中尤顯樸實無華,直陳民意之關切。
然而,與歷年政協提案對比,今次部分委員所上呈的不著調的、被媒體和網民斥為“胡鬧”的雷人提案依然不少,甚至還有近乎荒誕不經的提案。譬如被冠名“提案大王”的張曉梅委員所上呈的“丈夫應當給做家務的妻子發工資”提案就屬典型,實在有損政協委員參政議政能力之形象分。就此,我們善意提醒張委員先學一學《婚姻法》第十七條。
話到此,還不能不提及張委員上呈的“設立未婚媽媽基金”、“推行全員免費婦檢”等一大堆案。張委員的善意不能抹殺,想衛冕“提案大王”也不為過,至于張委員及“張委員們”行使提案權之積極性也值得鼓勵。但論及提案之可行性,譬如“全員免費婦檢”,在低水平全民基本醫保都尚在艱難推進的當下,此項提案明顯不切實際,有事前未能深入體察民生艱難、不知輕重緩急之嫌。
政協委員的參政議政積極性該保護,但有無履職能力及履職時間也是委員履職的軟肋之一。象征“上海速度”的劉翔委員因與賽事沖突,本次不打算上呈提案,突改初衷匆匆上呈“創立體育教練員有效保障機制”的提案,事起去年輿論對劉委員履職能力及態度的質疑。但接受采訪時劉委員還是說漏了嘴,自曝“提案系找人代筆”。我們知道,政協委員按界別推薦產生,劉翔代表文體界當委員未嘗不可,但其屢屢遭遇尷尬,在各界別的委員中并非少數,故而,現行的委員推薦產生機制確有與時俱進之必需。
有一句這些年已過時的舊話叫“有作為才有地位”。套用于政協委員話語權行使,不妨改為“有真知灼見才能撐起政協委員話語權”。這需要諸項制度的綜合性改良,更有待委員自身的努力。
- 2010-03-02“兩會”應解決五大問題
- 2010-03-01兩會熱詞排行說明了什么
- 2010-03-02“兩會”前房地產新政呼之欲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