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寧河縣多名教師因不配合商業拆遷被學校強制停課。在學生和家長的努力下,學校終于讓幾名老師恢復上課。但很快,她們又面臨另一種威脅:不同意拆遷,就調到偏遠山區。部分老師在接到調令后,最終選擇了接受拆遷補償。簽字后調令很快就取消了。(2010年02月20日《中國青年報》)
這次讓老師們險遭“發配邊彊”的癥結是一個商業改造項目,由政府統一規劃,縣土地整理中心為拆遷主體,拆遷土地統一征收后將掛牌出讓。一個商業開發項目,背后有強大的政府支持,貼上了“官家”標簽,難怪這些“頑固”教師們的抗爭最終落敗,不得不忍氣吞聲、打落牙齒和血吞,要知道,以個人之力挑戰政府強權,無異于以卵擊石,在被迫妥協的同時還會落個“不合時務”的笑柄。
同時,挾個人私利而破壞“經濟發展大局”,充當城市建設的“絆腳石”,本身思想境界也不“高”,寧河縣教育局黨委書記劉廣寶的話可謂一語中的,“這是縣里制定的發展規劃,作為教師更應該深明大義,帶頭執行縣委縣政府的決定?!?/p>
?這句話聽來擲地有聲,頗有革命英雄的慷慨氣魄。在劉書記的意識里,作為在公共財政手下討飯吃的教師們,受政府惠,就應感政府恩,在個人小利與政府利益發生沖突的時刻,理應主動發揚大公無私的革命主義精神,自覺放棄個人小利,維護政府大利。如果不從,那就要動用“權力大棒”逼你“高風亮節”。
“對待個人主義要像秋風掃落葉一樣”,雷鋒的這句話本有著那個年代的特定政治環境與社會信仰,今天卻被寧河縣教育局當作了“金科玉律”,裹脅著冬日的寒風,將冰冷的處罰潑于教師身上,強逼其就范。他們根本沒有意識到,在法律不斷健全、公民權利意識日益豐滿的今天,這種以公權力和革命精神來軟硬兼施地剝奪公民的物權和正當利益,既不合乎時宜,也不符合法理,更建立和諧社會不相容! 從劉廣寶書記慷慨激昂的話里,可以窺見很多黨政機關對職工、下屬根深蒂固的“奉獻分派”意識,遇到捐款要積極,遇到利益要退后,做一個“雷鋒公民”。但假如劉書記自己也面臨著這樣的拆遷糾葛,他是否會痛快地斬斷私心呢?我看未必。
正在征求意見新的拆遷條例規定,商業拆遷是一種民事行為,是平等主體之間的交易,政府不能介入,這就大大約束了政府的手腳。因此,在新拆遷條例還沒下來前的這段時期,是許多人覬覦的“政策過渡期”,急需把握。因此,寧河縣政府才會如此著急,將拆遷戶分排到各單位“包干負責”,把拆遷難題壓給各單位。從這個層面上看,寧河縣教育局的做法雖然偏激了一點,但也是一種無奈之舉。擺不平拆遷戶,自己的官位不保,在這種壓力下,發一下權力的威風來嚇一嚇林中的兔子,自然是最直接、最便利的處理方式了。
通過媒體和網民的介入,相信此事必會有一個快速的處理。但筆者頗為擔心的是,最后是不是又會出現“抓了小魚放了大魚”的舊景。畢竟,處理幾個直接責任人、推出幾個“替罪羊”是很多地方政府熟爛于心的“小把戲”,“舍卒保車”的前例也是數不勝數,而吹掉落葉的“秋風”仍是漫卷漫舒、逍遙自在。這次,會有變化嗎?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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