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加班費”別成每年一夢
www.fjnet.cn?2010-02-12 08:43? 鄧海建?來源:瀟湘晨報
我來說兩句
春節在即,加班難免。勞動部門又開始為我們計算節日加班費的“官方指導價”了:2月10日《解放日報》的消息說,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表示,春節長假期間加班工資計算公式如下——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按此標準,如果春節長假期間加班七天,應得加班工資最少為750.35元。
“官方指導價”很可能是紙上畫餅,因為最后掌控著加班費生殺予奪大權的是企事業單位,他們給出的才是“市場零售價”。加班費是個提起來讓人一肚子氣的話題,雖然年年都在總結勞動者權益保護的成績,但加班費的紙上權益始終沒有完全落地。
按理說,加班費不是額外的恩賜,也不是用人單位可以自由裁量的福利,而是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遵循起碼的等價交換原則,節日期間加了班,就等于額外付出了體力腦力勞動,雇傭方貨幣化兌現勞動價值是應盡的義務,不然,這和吃霸王餐何異?奈何節日加班費就是跨世紀地難產著,究其原因,無非有三:一是失衡的勞資關系,勞動者處于弱勢地位,談判能力差、話語權小,資方可以合法地占便宜;二是雇傭方深諳法不責眾的道理,橫豎大家都不給,誰給誰吃虧,何況社會還處于消費人口紅利的時代,勞動力市場供求關系為資方的蠻橫提供了天然的動力;三是一些職能監管部門長期不作為,只告訴勞動者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卻漠視事實語境下的維權成本,上當多了,公眾自然不會貿然碰壁,畢竟,飯碗永遠比加班費更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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