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詳細公布了深圳市公務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內容,繼大部制改革后,深圳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邁進了“快車道”。改革后,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明確為非領導職務,各職級間沒有上下級隸屬關系,職級晉升與個人年功積累和工作業績掛鉤;執法員職級的設置不受機構規格限制,保證市、區、街道和基層所、站的各類執法員有均等的職業發展機會。讓基層公務員晉升“天花板”問題得到破解。
公務員法明確規定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工資制度。職務和級別是決定公務員工資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據。而職務又決定公務員所處的級別,每一職務對應一定范圍的級別。職務、級別越高、工資及其他待遇就高。相反亦然。
職務設置又受到機構規格的限制。比如說,縣一級比鄉鎮一級機構規格高,職務設置相應也高。市一級又比縣一級的高,依次類推。越往基層,職務級別越低、晉升空間越小、工資待遇越低。越往高層,職務級別越高,晉升空間越大,工資待遇也越高。都是同樣的學歷資歷,同樣的工作任務,市一級公務員就比縣一級的公務員晉升空間大、工資待遇高。就拿鄉鎮一級來說,鄉鎮干部只能拼命去“擠官道”,只有當了官,提了職,工資等各方面待遇才能上去。由于鄉鎮機構規格低,領導職數有限,只有少數鄉鎮干部能當上鄉科級副職、鄉科級正職,當到鄉科級正職也就算“到頂”了,再晉升也就無望。不過,對大多數鄉鎮干部來說,工作了一輩子,也許只能是個科員,職務上不去,級別就高不了,工資等各方面待遇都上不去。工作任務重、晉升空間小、工資待遇低等方面的問題,使大多數的基層公務員深感晉升無望,前途暗淡無光,工作失去熱情、缺乏動力,混事的人多、干事的人少,效率低下、人浮于事,猶如“一潭死水”!
深圳市推行新的職務序列與行政級別脫鉤,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職級設置不受機構規格限制,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職級晉升與個人年功積累和工作業績掛鉤,從制度上實現了官與兵的分途。說白了,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就是在不當官的情況下,只要工作足夠努力,業績突出,依然可以通過晉升職級,提高工資等各方面的待遇,這就有效地解決了基層公務員職級晉升難、工資增長難等方面的問題,從根本上打破了基層公務員的“天花板”現象,保證了市、縣、鄉各級公務員都有均等的發展空間。
深圳市推行新的職務序列與行政級別脫鉤,使基層行政執法類公務員不用再去擠“當官”這根獨木橋!我想,這一好的做法,不應只局限于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所有公務員的待遇都應與行政職務 “分道揚鑣”!
- 2009-11-09記者是不是也該享受公務員待遇
- 2009-02-05公務員待遇為何成了社會之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