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產品定價應聽證制與核算制聯動
25日,民進四川省委在兩會上針對民生話題,提出《建立公平的公共產品定價機制為突破口增強居民消費能力》建議,認為省屬公共產品供應企業應向社會公開企業的運營情況、財務報告、成本數據等。(1月26日四川在線)
目前,水電油氣等公共產品大都是壟斷性經營。產品價格基本上不受市場供求關系影響,“與國際市場接軌”往往變形串味兒。漲時快且幅度大,落時慢且幅度小。居民名義工資性收入增速,在隱性中被公共產品漲價所抵沖。壟斷行業員工高收入,并不是他們付出的勞動量高于社會平均水平,而是從不合理的壟斷暴利中列入生產成本。
政府職能部門對公用產品價格的管理,只是停留在單一形式的聽證會上,人們常見的“聽證會”,多半演變成“聽漲會”。因為,聽證代表的遴選程序、標準、數量和比例公眾都不曉得,公共產品生產企業內部成本以“保守秘密”為借口,實行信息隔離,事實上變成了暗箱操作。
筆者贊成四川兩會代表的觀點,在公共產品成本約束上,國家應有明確的定價成本構成、審核標準和方法,并向社會公布,逐步建立成本監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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