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小攤也是公民的一項天然權利
廣州城管委提出的計劃,是一個很周到也很人性化的解決“面子”與“里子”沖突的好辦法。“今年廣州要在有條件的區域通過合理設置一些過渡性臨時早市、夜市、便民農貿經營場所、小型專業服務的擺賣攤區等,引導無證攤販入場入市經營。”——既然不能完全杜絕游商小販,就加以規范引導。堵不如疏,符合我們實事求是的指導思想。
從更高層次來分析,擺小攤其實也是公民的一項天然權利。不容置疑,生存權是第一位的。每一個攤點背后都往往維系著一個人甚至一個家庭的生計,而“設置一些過渡性臨時擺賣攤區”恰恰就能讓數以萬計身處社會底層的民眾獲得生存發展的權利。
“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不知道今天還有多少人能夠理解范仲淹的這句人生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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