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賣身契”背后的誠信拷問
www.fjnet.cn?2010-01-15 09:55? 楊海東?來源:中國網
我來說兩句
5年前,南京的單身爸爸趙軍為俘獲女友芳心簽訂財產協議,自己的財產歸對方所有。他本以為能白頭到老,可以不分你我,沒想到婚后不久,雙方就出現了難以調和的矛盾。現在,妻子堅決要求離婚,同時要求趙軍履行婚前協議,放棄所有財產。法官認為“賣身契”有效,財產分配完全遵循婚前財產協議,趙軍是名副其實的“凈身出戶”。(1月14日 《揚子晚報》)
從法律的角度而言,婚前協議囑明財產全歸女方,離婚后男子“凈身出戶”不存任何爭議。商業社會的當下,各種協議不僅是自我保護意識的體現,更是維權的重要依據。然而我們看到發生在南京的這起婚姻財產協議案,卻引發了人們對于人間道義的追問。說實話,我無力譴責“賣身契”的婚姻倫理是否得當,然而實實在在感受到這是“杯具城市”社會誠信危機的投影。
倒不是說,市場經濟的發展,讓我們走進了物欲橫流的“惟物質不光榮”的世界,從而殺死了人與人之間的誠信。但是一系列經濟產品及這些產品引發的質量和安全等問題,卻著實令我們陷入一種誠信焦慮之中,遂而導致了諸如“拾金不昧反遭惡報”及“畏于惡報不敢撿錢”的社會怪相,應該說,在一定程度上,整體道德體系的瓦解,令我們的社會處于零度道德邊緣。試問,在經濟生活唱主流的今天,當一些所謂的知名企業依靠謊言來維系問題產品公共形象的時候,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關系能不為猜疑和防范所裹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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