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必須管民眾的“大事”
因該享受到的優惠政策沒有享受到,6日上午,江蘇省興化市市民張云來到市政府反映問題,門衛見“事情不大”,對他說“政府只管大事,不管小事”,拒絕其入內,雙方發生爭執,后來傳達室數個門衛一擁而上,將張云摁倒在地毆打,造成其左手等部位受傷。(1月10日《揚子晚報》)
張云來要向市政府反映的被視為的所謂“小事”,是他在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時,被對方違規多收了300元錢。區區300元損失,看上去好像真的不是什么大事。可是,興化市政府門衛因此對他說出的“政府只管大事,不管小事”這番話,聽上去怎么也不是滋味。
“政府只管大事”,是不是只管把政府大樓蓋成當地最豪華建筑這樣的“大事”?是不是只管野蠻拆遷、展示政績這樣的“大事”?是不是只管在居民稀少的國道省道旁建大廣場、修寬馬路這樣的“大事”?是不是只管弄虛作假、虛報瞞報GDP這樣的“大事”?如果是指這類“大事”,張云來被政府部門違規多收300元錢的事,的確算“小事”。
就是真的“政府只管大事,不管小事”,那么什么樣的事算大事,什么樣的事算小事,是由政府門衛來認定嗎?興化市門衛的言論和行為,顯然超出了自己的職責范圍,除非興化市政府的日常工作平時都歸門衛管。
相關新聞
- 2010-01-11政府門衛毆打市民的問題真的解決了嗎?
- 2010-01-11政府門衛咋成了欺負人的“衙役”?
- 2010-01-11市政府門衛打人
- 2010-01-11政府門衛群毆市民是種平庸的惡
- 2009-01-03北大教授能不能當門衛
- 2009-01-03讓教授做門衛,權力太霸道!
- 2008-05-02門衛何以成為感動校園人物?
- 2008-02-29有感于“連燒飯的和門衛都去教科學課”
更多>>視頻現場
相關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