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話說:“子不教父之過”,現在倒可以說“子不教母之過”。這不,北京市網絡媒體協會正計劃發動廣大母親網民(媽媽陪審團)加入到網上低俗信息的監督打擊工作中,以完善互聯網內容空間的群眾監督機制。據悉,評審團將以“兒童最大利益優先原則”為基本原則,當好互聯網建設的巡視員、監督員和低俗信息的評審員。
這個主意不能說一無是處,畢竟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是每個公民不可推卸的責任,更何況是孩子的母親。但恕我愚鈍,這個新聞讓我一頭霧水,有些問題沒明白。
首先,母親網民構成復雜,職業、地域、受教育程度、教育理念、價值觀等方面的不同,會導致對同一個事物的評價相距甚遠。這種差異不所謂對錯,是一個客觀存在。再者說,當眾多母親網友中出現意見相左甚至針鋒相對時,北京市網絡媒體協會聽誰的?總不能把網站當燈,想開就開想關就關。
其次,媽媽陪審團隊形松散,是不特定成員的松散團隊。由于是各自為戰,各自表述,所以很難就一個“低俗”問題形成統一意見。即便達成共識,但自發參與的網友,很難具有數理和學理上的代表性。我們經常被稀里糊涂地代表著,甚至在想哭的時候都有人代表我們歡天喜地。作為成年人,別人沒權利判定我能不能吃臭腐乳,只想自己決定吃不吃那臭東西,同理,我不想讓別人決定我能不能“低俗”,只想自己決定該脫離哪級趣味;作為未成年人的母親,我不需要別的媽媽代表我替我的孩子選擇什么可看什么不可看,正如我不需要誰替我決定我的孩子晚飯必須吃什么。
其實,問題的核心是:何謂“低俗”,判斷“低俗”的標準如何得來,由誰定?這幾個問題沒有回答,媽媽陪審團又如何甄別“低俗”?又如何擔當“當巡視員、監督員和低俗信息的評審員”的重任?封殺信息、弄死網站不是媽媽們該干的。含淚敬告某些組織,不要偷梁換柱,不要嫁禍于人,不要綁架母親,不要把母愛當幌子。
- 2009-12-28“媽媽陪審團”不能只是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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