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多民生法規為百姓福祉裝上保險
www.fjnet.cn?2010-01-02 10:19? 徐云鵬?來源:紅網
我來說兩句
我們必須正視這樣一些最基本的事實:社會主義的國體和制度,要求我們的立法活動更能體現人民民主,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更強調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以及國土遼闊、人口眾多,多民族分布,經濟發展不平衡等現狀,決定了立法機關實施立法活動,一定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充分考慮眾多不同社會階層與群體以及不同民族的特點與利益,考慮各地區政治、經濟、文化發展不平衡的現實,統籌兼顧,而不能簡單地搞“一刀切”,以確保立法及其結果有旺盛的生命力。
“有錢沒錢先救人,沒人出錢基金墊。”今日起實施的《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規定,將設立專門的社會救助基金來墊付交通事故傷者的醫療費用。在墊付費用后,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將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這種辦法體現了“救人第一”,有助于解決一些交通事故引發的受害人搶救費、喪葬費等問題,也有利于保護受害人的生命和社會和諧秩序。
毫無疑義,從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保安服務管理條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等新法規,無不貫穿著以人為本、人民利益致上的指導思想,認真落實了利益兼顧原則、少數利益保護原則、利益優化原則和利益配置公平原則。這樣的立法活動,讓老百姓放心,心里覺得很踏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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