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李蕎明“死于看守所游戲躲貓貓”,到最高檢介入調查,最終還事實真相為“李蕎明系牢頭獄霸的潛規則”;在“小學生賣淫案”中,公眾與警方反復較量,最終小學生父母被判容留賣淫罪;邢鯤之死更為離奇,“紙幣開銬、鞋帶上吊”躋身年度熱點網絡詞匯。對此, 昆明市公安局新聞宣傳辦綜合科科長李云峰、警方新聞官感嘆:“這一年,我們筋疲力盡,疲于應付,昆明公安也算患得患失。”(2009年12月30日《 成都商報》)
“筋疲力盡,疲于應付”,相信是新聞官的肺腑之言,畢竟,這三起震驚全國、在民眾中和網絡上掀起“輿論海嘯”的案件,可謂是場面轟轟烈烈、進程一波三折,讓昆明警方見識了輿論的強大。而這一切,都需要新聞官去充當解釋者、“滅火隊員”,既要遵循上級的旨意,又要考慮民眾的需求,兩頭受氣,滋味確實不好受。
然而,全國那么多公安局,為什么單單是昆明公安受到了如此多的質疑?在感慨的同時,希望這位新聞官及上級領導也認真地反思一下這背后深層次的原因。
“昆明公安也算患得患失”,這句話聽來言不由衷。“失”,的確如此,通過這一系列事件和其對事件真相的遮遮掩掩、“欲露還羞”,昆明公安失去了太多太多,失去了作為國家執法機關的社會公信力,失去了人民群眾的信任和依賴。至于“得”,現在還看不出他們得到了什么,在這位新聞官的言談話里,只是涉及了對警務公開、應對輿論的反思,而對關鍵的、根本的警察隊伍建設、紀律約束卻只字不提。
經過慘痛教訓,如果想的只是如何更有效地對付輿論“敵人”的監督,如何提高哄民眾開心的本領,而不是從提升自身“硬功”做起,這樣的“得”只是“毫末之得”,或者說是一種更大的“失”。
從開始“躲貓貓”的毫無準備、被動應付,到后來“邢鯤之死”的主動爆料、主動出擊,昆明公安都是在輿論和質疑攻勢下鎩羽而歸,原因就是只注重了解釋,卻拿不出真正令人信服的動作和措施。
難道,新的一年里,昆明公安還要在“輿論星火燎原、我方手忙腳亂”的道路上繼續走下去嗎?
自身正,其言自息。與加強新聞宣傳、輿論引導相比,還是搞好隊伍建設來得更可靠、更有效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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