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人群應當住到哪里,是最近熱議的一個話題。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浙江省省長呂祖善23日在浙江省經濟工作會議上說,現在的經濟適用房無人問津,是因為許多經適房建在了城郊,居民買東西沒有商店,看病、就學也不方便,上班沒有公交車,把保障性住房建設在那里,這不是對人民負責的態度,那是交差、是敷衍。
幾天前,廣東省的幾位全國人大代表也對當前的廉租房修建地點提出了質疑。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鐘啟權建議學習國外和香港的先進經驗,“東京、我國香港等地的廉租房就建在市區的地鐵口。我們的廉租房不要老是建在同德圍、什么圍的地方,交通很不方便。”全國人大代表、廣汽集團總經理曾慶洪說,窮人都買不起車,都想住在地鐵邊上。一個多月前,博鰲亞洲論壇秘書長龍永圖也就此對中國現行的房地產政策和市場導向開炮。認為政府和開發商應該拿出黃金地段,安置普通城市居民。至于富人,“應該讓他們住到郊區去,因為他們有錢有車,不怕路遠和別墅貴。”
這樣的批評和建議都有很強的針對性。它說明,從官方到民間,對當前保障性住房制度能否得到落實的質疑,不僅有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修的夠不夠的問題,還有修在哪里能夠起到住房保障作用的問題。把保障性住房修在生活便利的鬧市區,把鬧市區的居住權從富人手里交還給窮人,成為強烈的社會情緒。
但只要看看現實,就知道這樣的愿望實現起來是多么的困難。低收入人群越住越遠,是與多年來城市開發和建設的大潮相伴隨的。這個低收入人群,“城中村改造”成為了城市發展的重要內容,在推土機的轟鳴聲中,城市中心地帶的低收入人群原有生活狀態被吞噬,至于“貧民窟”,更是每個地方都相當忌諱的名詞。另一方面,捆綁著開發商和政府巨大利益的城市房地產開發,近與貴,遠和便宜天然畫上了等號。而對于缺乏土地收益的保障性住房,建在鬧市區就等于把高額的土地出讓金拱手相讓。于是,“地鐵沿線好房”常常是高價位樓盤的廣告語,至于價格屢創新高的“地王”,我們更是找不出哪一個是坐落在荒郊野外的。
正是在這樣的過程中,低收入人群對于居住的地點喪失了選擇的權利,購買力弱小的人自然只能住遠郊房,而根本買不起房的更是成為了安置的對象,不是追隨保障房而居住,就是迫于生活成本的巨大而被迫放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富人與窮人在居住上的最大不同,就在于富人是有選擇的,而窮人是被安置的。一個人能不能住在市中心,享受生活的便利,其實是與政府在城市建設中的意志和利益緊密相連的。
因此,富人和窮人住在哪里的問題,與其說是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設和房地產政策的問題,不如說是現存的核心利益鏈條能否被打破的問題。在“土地財政”之下,有選擇能力的人永遠掌握著主動權,而沒有選擇能力永遠只是被驅趕的對象。
- 2009-11-01“照顧中低收入者”重在行動
- 2009-03-27關注中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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