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鄲市磁縣一家小型造紙廠因污染嚴重,當地居民紛紛舉報,環保等部門經常光顧,無法在當地“生存”,竟然悄悄地搬遷到后崗村村東的土崗上,悠然自得地生產起來,在兩年多時間里居然無人過問。(見2009年12月18日長城網)這種污染企業“上山下鄉”的現象,值得我們關注。
媒體披露的信息表明,一些原來“招商引資”引到農村的污染企業沒有得到有效治理,原來在城市無法生存的污染企業則正在向農村轉移。諸如,陜西鳳翔馬道口村由于企業大量排污造成的污染,導致200多名兒童血鉛超標,不得不醞釀村民整體搬遷;重慶市個體養殖戶龍定祥2008年7月承包了北碚區龍灘子水庫養魚,不想由于水庫被污染,養了一水庫毒魚,60萬元投資打了水漂;天津武清區河西務鎮大劉莊名為“國明橡膠廠”的私營企業,每天機聲隆隆、粉塵飛揚,怪味刺鼻,令人咳嗽不止,4年來嚴重危害附近村民的正常生活……
污染企業為何會“上山下鄉”?一個原因是,被城市環境治理“驅趕”到鄉下的。近些年來,一些城市為了改善環境,把大批工廠企業遷出市區,這無疑是必要的。按理說,在遷移過程中,應淘汰那些嚴重污染企業,但決策者們為了“保發展、增稅收”舍不得“割肉”,于是農村便成了受害對象;另一個原因是,農村干部“饑不擇食”。這里面,有因“上級決定”不得不接受的,有的是鄉鎮、村、組主動“招商引資”來的。以邯鄲市磁縣那家小型造紙廠為例,偷偷地搬遷到后崗村。若鄉、村干部不點頭,能搬到村里照樣生產嗎?第三是環保部門沒有把住環評關。企業開工生產前必須經過環境評價。按理說,環保部門應嚴格把關。但鑒于目前的管理體制,環保部門在夾縫中生存,須看領導臉色行事。領導讓污染企業“上山下鄉”,環保部門若扭著勁兒,大概飯碗就難保了。
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是一項基本國策,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中華民族生存發展。目前,我國環境污染已經到了非下決心治理不可的時候了。其中,對污染企業“上山下鄉”,就必須采取堅決措施予以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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