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5日,武漢科技大學中南分校2009年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開始評選,學校首次明確規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無電腦、高檔手機、名牌服飾等高檔消費品”,否則不能申請獎助學金。(12月18日《人民日報》)
獎助學金的申請基本上是全國各大高校的熱點問題,每一次申請評定都會有很大的爭議。在筆者印象中,類似武漢科技大學中南分校的評選規定也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早在幾年前東華大學就有這樣的規定,凡貧困生買手機者不能享受國家高額獎助學金。當然這也絕不是個案,很多學校都習慣性地給貧困生貼上類似“消費標簽”!
國家獎助學金是對于學習優秀,家庭貧困學生的一種鼓勵、補償和支持。這本身就是一項很好的助學政策,其數額也算可觀,或多或少的幫助了很多的同學,緩減了他們的生活家庭壓力。但是這其中卻有很多的“偽貧困生”,用一種可謂是“行騙”的方式來獲取這筆不錯的“收入”。當然,從這個層次上來講,武漢科技大學中南分校、東華大學的規定也不是沒有道理,至少能減少很大一部分這樣的“偽貧困生”。但同時卻也阻擋了很多真正的“貧困生”。或許理論上來講家庭經濟困難,加上上學的生活學習消費,的確不應該再有什么所謂的“高消費”行為,但以類似電腦的消費行為來衡量學生的貧困與否,以此來剝奪他們本該有的申請權利也未免有些不當。網絡上流有這么一句話“騎白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可能是唐僧”。
從學生的“消費行為”來看學生的貧困狀況也不乏道理,但筆者認為更多的是一種不科學的評定認識。在獎助學金的申請評定中,我們要關注的應該是學生的“背后問題”,應該注意的是學生申請信息的“真實度”,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在筆者所在的學校對于獎助學金的申請評定的基本規定是:沒有受過處分、家庭經濟確實困難、成績優秀;在申請評定流程上,學生必須提供村(街道辦事處)、鎮(居委會)、縣(市)的三級貧困證明和個人手寫申請表,然后由班級、系、院的評議小組審定。在整個流程中學生的貧困證明和申請表的“真實度”無疑是評定的關鍵。但是,大部分學生的填寫情況并不屬實,很多的三級貧困證明也并不可靠,因為所謂的三級證明基本上就是一個章的問題。這或許并也不是個例,應該是高校的一個普遍現象。所以,在申請獎助學金的問題上,我們決不能僅僅停留在“消費”的表面。
無可否認,核實學生的真實情況并非易事,但也絕稱不上是難事。很多時候只要我們細細分析就會找出很多的問題。另外,獎助學金的評定絕不是“有求必應”,在名額的限制上也必須有所規定,在“貧困生”的衡定上我們也不妨來一個“排名”,“擇貧而定”,當然必須在學生信息真實的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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