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內房價上漲迅猛之勢,國務院常務會議連續更改應對措施,并明確推出四大組合舉措“重拳”,重點是在保持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的同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加強市場監管,穩定市場預期,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12月15日新華網)。但筆者以為,這四條“藥方”并不是對癥下藥的“藥方”。
且看第一條——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給。其中特別提出要在用地上適當增加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從供求關系假象上看,中國的房市確實是供不應求,但如果拿出空置率來反駁的話,似乎事實并非如此。以重慶為例,據《重慶時報》報道,現房樓盤空置比居高不下已經不是什么秘密,很多已經居住兩年以上的樓盤甚至空置率依然超過30%。特別是近幾年交付的樓盤中,很多項目的裝修比例不足50%。全國其他城市的空置率現象又能好到哪去呢?因此,如果真想解決供求關系緊張局面,首先就應該解決空置率降問題,再想辦法盡量增建新樓盤。
再看第二條——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抑制是必須的,但是怎么抑制才能真正起到抑制投機心理,僅僅通過營業稅政策的調整就能達到抑制效果嗎?有一個事例或許能夠很好地說明問題,北京一位胡姓業主9月份花了190萬購買了一套南三環附近某小區135平方米的三居室,11月份就以290萬掛牌房產中介處。兩個月凈賺100萬,這比很多生意都好做,那多交一點點營業稅又能算得了什么?而據筆者的了解,溫州炒房團能將一整棟樓都買下來再倒賣出去,他們只是借用了很多親戚的身份證、戶口本而已。
再看第三條——加強市場監管。加強監管是必須的,但怎么監管才算到位,又應該監管誰?這或許是個很值得深思的問題,《中國新聞周刊》曾做過調查,大多數土地違法違規的主體是地方政府。僅從2006年10月到2007年初,就有大約1500名官員因為土地違法違規被處分。全國工商聯一項針對2008年全國9城市“房地產企業的開發費用”的調查數據也顯示,在總費用支出中,流向政府的部分(即土地成本+總稅收)所占比例為49.42%。中國的房地產行業充斥著政府與所謂開發商的交易。那么,如果只是監管開發商,又怎能起到監管作用?
最后看第四條——大規模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這也是一項必須做的工作,但關鍵是能否做到位,保障房都給誰保障了?《北京晨報》報道,2009年年底前北京將有2.4萬套保障房房源進行公開配售,但像筆者這樣需要保障房的卻并未曾聽誰說享有了此優待。那么,保障房給誰保障了,怎么保障才是關鍵而非建設多少保障房。
因此,要真正讓“國四條”做到對房市對癥下藥還需更深入地了解更多真實的情況,而非重視并改變措辭。
- 2009-12-16“國四條”遏制房價重在執行力
- 2009-12-18“國四條”遭民眾冷遇?房地產新政的信任危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