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眾反映,河南信陽市羅山縣多個政府部門違反國家規定,帶頭興建別墅,致使該縣大肆興建別墅成風——據報道,在羅山縣建設局的斜對面,被當地群眾稱為“最牛別墅”的、尚未完全竣工的“府邸花園別墅群”,目前已建好的有5排3層獨棟,另還有2排4層聯體別墅,別墅單套面積最大380平方米。據稱,這些別墅群都是羅山縣主要領導的居所。
河南信陽地區近年來爆出的有關官員別墅群的新聞已有多起,讓人見怪不怪。不僅在信陽,在全國其它地區,類似的官員別墅群實則也有不少。
官員別墅群緣何屢禁不止?
被爆出的官員別墅群多位于欠發達、不發達地區,比如羅山縣摘下“國家貧困縣”的帽子還沒幾年。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一方面是因為在貧困地區,這些官員別墅群更加“惹眼”、更易激起民憤——筆者確信,就絕對數量而言,在經濟發達地區,未被爆出的官員別墅群并不見得會少。另一方面,因為地處偏遠地帶,手握權力者在沒有強勢公共監督的情況下,更容易擁權自肥。
盡管國家相關部門在禁止官員違規建別墅方面已出臺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但是,這些規章制度并未得到切實的施行。從報道中我們可以看出,羅山縣被調查出的違規建別墅的職能部門,包括建設局、財政局等多個“顯貴”職能部門。在公共監督難以奏效的情況下,如果這些職能部門的負責人串通一氣,各種審批手續肯定是“自家人好辦事”。在這種情況下,那些試圖規范制約的制度規章,只能淪為擺設。
官員別墅群之所以屢禁不止,最關鍵的原因是“低風險,高回報”,后繼懲罰更多地是敷衍了事——公布一些無關緊要的數據,或是讓這些別墅的主人補交房款,然后象征性地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警告”、“深刻檢查”等無關痛癢的懲罰……其結果往往是:別墅的主人反倒以遠低于市場的價格,“合法地”擁有了這些別墅;他們的仕途也沒有因為事件的負面效應而受到影響……
要剎住這股不正之風,相關方面惟有在徹查案件的同時,對涉案官員進行嚴苛的問責,用完善的制度,釜底抽薪式地遏制官員違規建別墅的沖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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