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浙江最快2010年元旦起在全省推廣農村集體建筑用地入市,并逐步實現與城市國有土地“同地、同價、同權”流轉;11月18日,長沙市委會議也決定,自2010年開始啟動以農村宅基地永久使用權置換城鎮房產的試點。
城鄉一體化必然加快城鎮化進程,我國城鎮人口在2008年已經達到6.07億,但與此同時,進城人口與城市土地的矛盾也日益突出。長沙試點提出,鼓勵農村人口進城務工生活,而城市人口在農村和小城鎮生活,以生活方式的滲透和融合來推動城鄉一體化,描繪了美好圖景。也有分析人士認為,農村集體土地入市有助于緩解城市“地荒”,平抑畸高的城市房價。
改變農業社會傳統的居住和生產模式,無疑將對廣大農民帶來沖擊;城鄉人口混合居住,也是一個跨越式的構想。如何對一些地方城鎮化過程中已經發現的問題加以防范,是推進試點面臨的挑戰。
首先,如何實現土地集約利用。我國人多地少的矛盾將長期存在,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對于糧食安全有著重要意義。雖然相關部門對耕地保護已有制度安排,但在農村集體土地入市、宅基地置換城鎮房產的過程中,必須警惕開發主體濫占濫用土地的沖動。在一些城市,所謂的“地荒”并非城市土地已經沒有開發的空間,而是土地囤積、土地浪費太過嚴重。沒有城市土地的集約利用,很可能形成對農村集體土地粗放式開發的慣性,帶來新一輪的土地囤積和浪費。而且,在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依賴尚未消減的前提之下,單純寄望農村集體土地入市來緩解城市高房價也許并不現實。
其次,如何預防新的二元矛盾。當前一些地方,城鎮化更多地表現為土地的城鎮化。大量農村人口進入城市,如果沒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來源,以及可靠的社會保障,將可能造就一大批城市“貧民”,城鄉二元結構可能轉換成貧富二元矛盾,矛盾將更加集中體現在城市,加劇社會的不和諧。因此,農民進城與否不應僅憑行政命令“一刀切”,要因地制宜、因人而異,既要有利于整合城鄉土地資源,也要尊重農民家庭的實際情況和利益訴求,激發農民在成為新市民過程中的創造力和積極性。城鄉一體化更應當是城鄉協調發展,應該和新農村建設結合起來,縮減城鄉在基礎設施、經濟發展上的巨大差距。
此外,如何應對“大城市病”。城市對人口的承載能力是有限度的,必然遵循一定的經濟和社會規律。隨著城市人口的急劇增加,很多城市越來越感受到人口的巨大壓力。在一些一線城市,房價飆升、交通擁堵已經成為制約城市發展的大難題。而在農村,青壯年人口大量進城也帶來老年人口保障差、留守兒童教育難等一系列社會問題。城鄉一體化不是簡單的農民進城,也不是人口和資源一味向城市高度集中,盡管一些發展中的城市需要人口規模紅利,但激活縣域經濟,推進中小城鎮建設,實現人口的合理布局和生活水平提高,更能實現城鄉一體化的均衡發展。
推進城鄉一體化,通過城市帶動農村,改善城鄉居民的生活水平,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但農村集體土地入市不能只要速度不要質量、只看規模不看效益,農村的集體土地同樣需要“精耕細作”,規劃和珍惜好每一寸農村土地,為城鄉個體提供更好的發展途徑,是農村集體土地入市試點的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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