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南方日報》報道: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慶強帶領10名人大代表到廣州市環保局調研。與會代表在聽完環保局長作完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匯報后,就LPG公交車、河涌排污執法等熱點問題向環保部門提出疑問。昨天的調研現場氣氛熱烈,但在提起汽車尾氣問題時出現一段插曲:環保局長丁紅都因急于表達自己的想法而打斷市人大代表、廣州大學法學院院長鄧成明的發言,鄧成明隨后離開會場。
一個是環保局長,一個是人大代表加廣州大學法學院院長的頭銜,說好聽了這是鄧成明為民請命,說白了這是兩官“掐架”。兩個人“架子”都不小,官銜也相當;一個要說,一個要打斷;一個要走,一個要留;一個走了,另一個派人專門登門拜訪。在老百姓看來,這似乎是一出“戲”,一出帶有非普遍意義的“戲”。
說其“非普遍意義”,是指這樣的場景并不多見,常見的情形往往是沒有爭論,你說你的,我辦我的,誰也不能怎么的誰,誰也不能真正影響誰;你履行你的人大代表職責,我履行我的局長職責,井水不犯河水;監督的不能真正起到監督的作用,被監督的才不聽你那一套。因此說,假如真正出現了眾多的“拂袖而去”的情形,假如真正在會場上就“干起來”,則是民眾之福,社會之福,環保之福。
環境這點事兒,實際上到那里都提不起來,除非到了西藏邊遠之地,否則中國的大城市均不盡人意。河流在污染,空氣在憋悶,尾氣在飛速加劇我們肺部的壓力。人人都向往城市的現代化生活,但人人都想逃離城市的污染,這就是旅行之所以成為人們假日生活首選的原因。由此,不僅凡市民均可反映尾氣的問題,并且環保局長都應當聞過則喜,而不是直接反駁為自己找干凈。“不能以個別或部分群眾意見,就說政府不作為。”那么,鄧成明何時說過“政府不作為”了,他其實只說了還不到完整的一句話,你局長大人就火冒三丈了?暴跳如雷了?而“不能以個別或部分群眾的意見”的意見,又是一種什么意見?官話誰都會說,這樣的官話實際上不叫人話,“個別”怎么了?“部分”怎么了?不都是大眾中的意見嗎?超過90%的老百姓對環境說不,你才改善嗎?而廣州的環境認同度,果然是70%嗎?是不是這個數據本身就作假?即便只有30%的不認同度吧,這30%還不能說明問題嗎?
一個拂袖而去,一個“真誠”挽留,說到似乎是一出“戲”,意思是說這是一出特殊場景下出現的戲劇化的一幕。人們應當反思的是,老百姓會有這種待遇嗎?
假如一個老百姓要來環保局找局長反映有關環境與尾氣的情況,他會得到什么樣的下場?“你滾蛋走人,局長沒時間接待你這號的!”假如一個老百姓登陸環保局網站提意見,則會得到“已閱”的答復;假如老百姓在環保局大門口掛橫幅要求改善環境,治理尾氣,則會被當成另類上訪者抓起來。因此,作為要求“對人最基本的尊重”的“就算我作為普通市民”的鄧成明來說,你賺了,因為人家還有登門拜訪這一節。而作為市人大代表、廣州大學法學院院長的鄧成明來說,你委屈了,兩種官“掐架”,實權派往往占上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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