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形色色的職業刪帖公司紛紛涌現,“刪除網帖”成他們生財之道,被美其名曰“網絡危機公關”。記者調查得知某公司刪貼價格大致4、5千,找網站內部人員去操作刪帖,私下給一些錢,而不是攻擊網站、使用黑客。(中國廣播網 11月2日)
不是說網絡上的帖子都不能刪除。有些違反法律規范的帖子應當依法刪除。但是把刪除與不刪除網絡帖子的標準定在金錢上,以致出現了以“刪除網帖”成為生財之道的職業和經營公司,那么這種刪除網帖的行為本身就違背了法律精神。而且是私下給錢,不敢進行陽光操作,其公正性、正義性,更是值得質疑。
網絡已經成為繼報紙、廣播、電視以后的一大新型媒體。網絡媒體顯現著越來越強大的優勢,以致對傳統媒體產生了巨大的沖擊和生存威脅,傳統媒體作為產業地盤在收縮,不得不參與到網絡媒體的行列。國家法律法規對傳統媒體的規范比較完善,而對網絡媒體的規范還在進行的“路上”,還需在實踐中完善。
先前對網絡言論的規范主要是針對發表言論者。要求在網絡上發表言論必須遵守某些規則條款,這是正確的。當然“跨省追捕”是對網絡言論自由的踐踏;政府的行政指令要求網站刪除網民揭短曝光的網絡帖子,這也是不規范的人治。現在有必要對網站的刪貼行為進行法律法規層次的約束,以保障網絡的健康。
網絡發帖者,不管是實名還是虛名,都該對帖子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并且以不違背國家現有法律法規為前提。言論自由,是國家法律框架內的自由。網站刪貼,也必須對刪貼行為擔負法律責任。刪貼的權力,必須是保障正當言論自由的權利不被侵犯為前提。否則,刪除合法合規的網絡帖子就是剝奪言論的自由。
遏制“刪除網帖”的非法生財之道,制止網站的金錢交易刪貼行為,必須有法可循,有法可依。金錢交易的違法刪貼者應當受到相應的法律懲罰,為暗箱操作的金錢交易付出慘重的代價。這樣才能保障人民在網絡媒體上的言論自由,才能保障網絡媒體的健康生長。希望國家有關司法部門盡快規范網絡刪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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